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21-041600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00:00 | ||
名 称 |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2021年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安委会发〔2021〕6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现将2021年全市134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逐一明确,随文印发。各级负有尾矿库管理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汛期巡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全市尾矿库安全。
附件:商洛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