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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养老服务机构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5-004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社会福利 发布日期 2025-02-19 10:36
名  称 关于公布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养老服务机构清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商洛市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托育服务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政策的通知》(商发改发〔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公布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的养老服务机构清单(见附件1、2)。列入清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按规定向所在县(区)的电水气热经营企业申请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更新。

附件1商洛市公办养老机构清单.xls

附件2民办养老机构清单.xls

商洛市民政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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