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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2-0111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9-21 11:35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规范征缴行为,实现基金月度收支平衡,保障广大参保职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基本养老保险涉及民生大计,事关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也是稳定干部队伍,调动在职干部积极性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保证本单位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提醒督促所辖系统或主管行业内各缴费单位按时申报缴费。要把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按月及时足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促进基金按月均衡入库,确保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规范缴费流程,序时开展工作。各缴费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自觉按月申报缴费。每月25日前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工资申报”“日常申报”模块完成申报,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各缴费单位申报完成后应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费款缴纳”模块进行缴款,支持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款、POS机刷卡缴款。使用“财政云”系统缴纳的,各缴费单位完成社保费申报并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缴费事宜。

三、明确职责任务,强化部门联动。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及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统筹督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财政部门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按月及时拨付机关事业单位,指导各参保单位规范熟练使用“陕西财政云门户”系统;人社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参保登记、待遇落实和增减员等管理服务,指导各参保单位使用“陕西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税务部门要优化缴费服务,做好业务培训、辅导和答疑工作,指导各参保单位正确操作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金融机构要同参保单位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推广使用便捷化缴费方式办理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四、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征缴力度。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市级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通过媒体政策问答、政策宣传进机关等活动,提高参保单位政策知晓率和参保人员缴费认同感,引导参保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依规参保缴费。各级税务、财政、人社、养老经办等部门要加大征缴力度,建立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有计划地消除欠缴存量、减少欠缴增量,对于瞒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造成少缴的,要责令限期纠正、限期补足;对非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要及时催报催缴;对连续三个月拒不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扣减相应的预算资金、暂缓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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