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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批)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Z/2021-121700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1-12-16 00:00
名  称 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批)

截止2021年12月15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商洛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7件,目前已办结4件,现将第二批2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李砭村菜子沟智达矿业在手续不完整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石头,破坏地貌几百亩,一直明恢复暗破坏。作业时产生的噪音和污水排放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且屡禁不止。群众希望复绿,合法操作,严惩违法者。

柞水县

经核查,“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李砭村菜子沟智达矿业”实为:柞水县智达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柞水县小岭镇李砭村二组。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矿山与选厂均处于停产状态,无矿产资源开采行为,无超范围使用林地现象,矿山开采区下游沟道(菜籽沟),未发现尾矿排放痕迹。经对周围群众随机走访,均反映该公司正在进行废渣清运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该公司存在开采方式由地下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审批手续未办理到位,非法占用土地70.18亩;生产运输大凹沟尾矿库废渣产生车辆噪声,对沿线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一是督促企业限期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进行地下开采作业。三是督促该公司规范管理运输车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四是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强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制止。

2021年12月10日柞水县纪委监委分别对柞水县应急管理局安全股股长和柞水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给予提醒谈话。

D2SN202112060003

2

商洛市山阳县高坝店镇桥耳沟村富桥社区南边300米左右路东,有家规模大约2万-3万只的养鸡场(蓝色彩钢瓦的顶棚,水泥砖围的墙),夏天粪便随意排放到鸡舍外面,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多次反映无果

山阳县

经核查,“养鸡场”实为:山阳县鸿昌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山阳县高坝店镇富桥社区三组郭山路南200米处,占地(1200㎡),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属规下畜禽养殖场。现养鸡10000只,鸡舍2栋(约900㎡),粪便晾晒棚1个(约200㎡),沉淀池2个(约70m³),养殖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还田利用,粪便在粪便晾晒棚晾晒后出售。

2021年5月30日,群众投诉反映“该合作社将养殖废水排入附近农田,散发臭味”,山阳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和高坝店镇组成核查组现场核查。由于连续雨季,且该养殖专业合作社粪便晾晒场未建遮雨棚,四周无围堰,导致鸡粪被雨水冲至场区周边,散发臭味。核查组立即要求该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理场区周边鸡粪,进行消毒、灭蝇、除臭,于2021年6月20日前建成遮雨棚。该合作社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属实

一是督促该养殖专业合作社定期进行消毒、灭蝇、除臭,减轻臭味影响;二是指导该合作社于2022年3月底前续建粪便晾晒场1个(400㎡),干粪棚1个(200㎡),密闭化粪池1个(100m³),密闭鸡舍出粪口,修建围墙(不低于2.5m),防止粪污外流。

2021年12月10日,山阳县高坝店镇纪委分别对高坝店镇农业综合服务站2名干部和富桥社区居委会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D2SN202112060004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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