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8-060400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18-06-04 00:00 | ||
名 称 | 商南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今年以来,商南县全面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贯彻实施排污权交易及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不断促进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进一步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县上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加强重点燃煤企业的脱硫除尘设施的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督促加油站、油库、油罐车全面实施油气回收治理。新增工业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燃煤总量,坚决执行城区烟煤禁烧工作,基本完成2018年全县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加快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和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年底前至少有一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加快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验收、6月底以前完成县河污水主管网的改造工程,切实解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提高运行负荷率;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
综合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场粪便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符合规划的规模养殖企业,完善建设配套的粪污贮存设施建设。对于禁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坚决予以依法关闭或搬迁,并给予合理补偿。对辖区养殖企业、养殖专业量、污染物治理方式等,对已具备减排核算基本要求的养殖企业及时上报减排项目。纳入2018年减排项目按要求、时限建成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沼气池、沼液尿液储存池、晾晒场、防雨棚,达到国家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标准要求。
优化产能布局,强力实施污染源头控制。全面开展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大排查,年底前,按照国家产业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并清理处置一批有环境隐患的僵尸企业。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过快增长。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通过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快解决民用散煤燃烧污染问题。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加快推进“气(电)化”商南建设,多举措削减燃煤总量。
健全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项目,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县政府将强化减排约束性指标评价考核,严格考核问责。考核结果由县政府向社会公布并送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约谈镇(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并将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代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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