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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出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快查严处办法助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索 引 号 01606072-9-10_C/2018-0622001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18-06-22 00:00
名  称 商州出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快查严处办法助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6月初商州区纪委出台《商州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快查严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高悬利剑,严肃问责,助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纵深开展。

《办法》规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快查严处的对象主要包括:商州区委、商州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村(社区)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快查严处的问题线索主要从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处置、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不力等十个方面进行快查严处。

《办法》规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实行“绿色通道”,一律优先受理,快查严处。纪检监察部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置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对简单的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查结;对较为复杂的问题线索,在30个工作日内查结。案件审理部门5个工作日内审结,顶格处理。镇办纪委和区直派驻纪检组受理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并实行快查严处,并及时向区纪委报告办理结果。

本《办法》的出台是商州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村(社区)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商州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有利用进一步推进今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为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纵深开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商州区环保局 王俊 张海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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