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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严把烟花爆竹燃放关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7-1025016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17-10-24 00:00
名  称 商南严把烟花爆竹燃放关 

为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净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商南县严把“四个关口”,严查严管,齐抓共管,将“禁炮战役”进行到底。

严把宣传教育关。利用金丝峡周报、商南门户区网站、鹿城警视厅、鹿城通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商南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在电视台开辟了曝光专栏,形成了强大舆论震慑。同时,开展禁放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酒店、进村居、进家庭“五进活动”,实现街头有标语、小区有横幅、墙头有通告、家庭有传单“四有效果”。活动以来,累计发放禁燃提示卡736张,发放宣传单3.2万份,悬挂宣传横幅27条,张贴《通告》《提示》5000余张,出动宣传车253车次。

严把源头查堵关。县公安机关在赤地和桑树公安检查站、高速引线出入口、白浪等重点关口设立6个查缉点,重点对非法运输严查严控,从源头上杜绝烟花爆竹非法流通。城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已不予审批,逐步向城外转移。同时,紧抓企业个体开业、酒店宾馆小区婚丧嫁娶等关键地点,五一国庆等节假日,重点实施盯防、严罚重管。目前,查获违法运输烟花爆竹56车6148箱,引导城内销售网点向城区外转移5家。

严把日常监管关。县房管局等主管部门单位与各社区、小区等人口密集场所负责人,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与酒店、临街店铺等,分别签订禁燃责任书和《禁放承诺书》,逐一落实禁放责任,确定专人巡回检查。各小区物业、宾馆酒店管理人员为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当事人同处罚、同追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禁放工作责任人,要带头执行禁放纪律,并管好本单位职工及家属,对履职不认真、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部门和个人,提交纪委追责。

严把打击处置关。县公安局抽调6名干警组建禁放分队,24小时待命,并配备专车,依法打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处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时,做到“三个一律”,对违规燃放行为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务员违规燃放的,一律报送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处理;对一般干部职工违规燃放的,一律抄告所属单位,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对情节特别恶劣的实施“零容忍”顶格处理。目前,累计处罚违法燃放案件11起11人,劝说整改165起。(何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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