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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强力推进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6-0330015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16-03-29 00:00
名  称 丹凤县强力推进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丹凤县坚持生态立县和绿色发展战略,凝心聚力,强力推进环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理顺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作为稳增长转方式的重要抓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环境效益的多赢,促进县域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二是狠抓丹江流域污染防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解决丹江沿线及主要支流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河道乱挖等环境问题,确保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快推进企业废水循环体系建设,坚决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排污企业,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有效传输,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加快迎宾大道雨污分流管网及西河、东河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进度,力争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立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档案,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三是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保护环境质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确保增产不增污;加强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四是严格环境环监管执法。继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以打击违法排污、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保守法新常态的形成;持续开展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交一起,做到“零容忍”,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及“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主体及问责制度。明确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辖区、本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丹凤县政府办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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