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0510-152806-02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16-04-01 00:00 | ||
名 称 | 关于对商洛市滨江银杏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 种 |
滨江银杏公园工程建设管理部:
你部报送的《关于审批滨江银杏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环评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具体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商洛市中心城区商鞅大道以北,丹江南岸,西起构峪桥,东到丹江立交桥,长约3.4公里,占地面积12.2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27万元,主要建设公园基础设施与景观工程等,并对公园进行绿化。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相关法规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进行施工,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环保部门将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该项目位于市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加强对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的环境管理,保护好丹江水质,严禁垃圾、废水排入丹江。
(三)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管网设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四)夜间不得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三、我局委托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商州区环保局分别负责对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局。
四、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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