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0510-152809-17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16-04-08 00:00 | ||
名 称 | 关于对商洛市体育运动中心球类训练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洛市体育运动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报批商洛市体育运动中心球类训练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函》(商体运函[201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商州区丹南新区体育北路,建设一个钢结构的球类训练馆,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经审核,该项目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同意予以登记。
二、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相关法规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进行施工,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将依据环保相关法规,从严查处。
(二)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管网设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直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夜间不得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三、我局委托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商州区环保局分别负责对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局。
四、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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