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21-0220003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00:00 | ||
名 称 | 洛南整治大气污染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成立了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督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组建了治理工作专班。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于大气污染问题分析研究、反馈交办、集中攻坚。制定印发了《洛南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整改方案》等文件,坚持依法有序开展大气污染整治活动。
强化体系建设。建立责任体系,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夯实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和镇办、企业责任。建立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县东城、西城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功能,建立环保、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和定期会商机制,严格实行“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确保监测科学精准、整治措施精准及时、预案启动科学有序。建立监管体系,构建了县生态环境督查办督促督导各行业部门的监管体系,形成“督查—反馈—交办—整治—报告—再督查—销号”的监管责任闭合链条。
加大整治力度。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专班,深入汽修厂、建筑工地、工业企业等现场,坚持经常性开展建筑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散煤规范化整治和烟花爆竹禁燃放等工作,依法依规铁腕治霾。要求各行业监管单位紧扣实现全年大气优良天数目标,对照县环督办交办、监测体系反馈、自查巡查的各类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注重整治效果。(韩永卓)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