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7-101800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17-10-18 00:00 | ||
名 称 | 环保督察工作简报(第11期)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三环保督察组督察商洛市工作动员会精神
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商洛市工作动员会召开之后,我市各县区认真传达学习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确保省委环保督察工作在商顺利开展。
丹凤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动员会精神,成立了丹凤县配合省委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对全县配合环保督察工作进行全面细致部署。10月1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配合省委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成立了县级联合执法检查组,全力配合保障省委环保督察工作,确保督察组检查出的问题和自查出的问题逐条得到彻底整改。
商南县召开配合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工作筹备会,就配合环保督察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制定了配合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资料报送、信访案件办理、下沉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纪律强调,对因工作不力,在督察期间被批评或通报的,将实施问责追责。
柞水县在分会场就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按照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区域、分行业全面做好环保督察的联动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动作迟缓、工作滞后,严重影响省委环保督察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新区高度重视,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坚决配合省委环保督察组开展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自查。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动态档案。二是加强问题整改。对排查出来的环境问题,严格整治要求,强化执法手段,确保企业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源头控制。结合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对产业发展的要求,严格执行各行业准入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四是严肃案件查办。积极配合商州区环保部门,坚决依法进行查处违法“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商洛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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