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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szfb/2023-00789 文  号 商政字〔2023〕40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9-14 17:3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研读审议意见,扎实执行省、市“三个年”活动要求,精准研判形势,直面短板弱项,逐条分解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市县中心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方面。1-7月份,市县中心城区新建雨污管网2.3公里,排查雨污水井盖8321个,更换下沉破损井盖55套。目前,市县中心城区共建设雨污管网896.47公里(其中雨水管道384.59公里,污水管道511.88公里),基本做到了城区市政管网全覆盖。全市中心城区共建成7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和1个工业污水处理厂,均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预计年底前竣工投用。1-7月份,市区(商州中心城区)共处理生活污水1015万m³,处理率达到99%,超省考目标任务4个百分点;县城共处理生活污水1893万,处理率达到98.89%,超省考目标任务7.89个百分点。

(二)餐厨垃圾处置方面。1-7月份,商南县、柞水县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中:柞水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已于2023年5月投入试运行,日处理餐厨垃圾3吨;商南县餐厨垃圾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规模5吨,目前正在招标第三方,计划启动试运行。山阳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厂区已建成,正在推进设施设备进场工作。商州区餐厨垃圾处理厂于2018年12月建成投运,目前设施运行正常,日处理餐厨垃圾约30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洛南县、丹凤县、镇安县餐厨垃圾处理厂正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三)建筑垃圾处置方面。1-7月份,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共处理建筑垃圾近7万吨,资源化利用车间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洛南县已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预计9月底正式开工;丹凤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成并投入运行,资源化利用生产线正在建设;商南县已办理立项批复,正在开展土地征用工作;山阳县正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立项、可研办理等前期工作;镇安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正在开展三通一平及清表工作;柞水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正在建设,预计2023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四)全域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方面。全市全域污水处理镇级厂站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24亿元,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站)180座,建成运行20座,其余项目主体基本建成,正在推进收尾工作。累计完成管网铺设720公里,其中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污水管网基本建成,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厂(站)管网正在加快推进,整个项目计划2023年年底全面建成运营。

(五)生活垃圾处置方面。1-7月份,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推进,控制性工程基本建成,预计年底前可建成投入运行;柞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开始启动前期工作。全市共建成县级垃圾填埋场7个、热解处理厂9个,镇级垃圾填埋场37个、压缩站22个、垃圾分类收集点393个,配置垃圾清扫车23辆、收集三轮车2351辆、压缩车33辆、转运车312辆、洒水车23辆、村组垃圾收集箱10661个、车挂式垃圾箱7482个、户分类垃圾桶30094个,累计创建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4个、美丽宜居示范村62个。1-7月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量3.62万吨,处理率100%(省考指标100%),县城生活垃圾处理量12.56万吨,处理率99.7%,超出省考指标(97.5%)2.2个百分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4.66%。预计今年10月底前,能够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置全覆盖。

二、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核心,狠抓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商洛蓝”城市名片更加靓丽。深刻汲取生态环境部领导在河南、陕西暗访发现突出环境问题教训,全面落实省、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持续加大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常态化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回潮,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铁腕治理夏季臭氧污染和秋冬季扬尘污染。1-7月份,全市累计出动大气执法人员4654人次,督查检查企业(单位)1818家次,发现问题606家次,现场下发交办单133份,下发督办单18份,立案处罚28家次,目前整改到位600家次,6家企业正在按要求整改。全市工业炉窑完成2座煤改气、2座深度治理,关停淘汰3座;拆除城市非建成区燃煤锅炉22台45.31蒸吨;完成5家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更换新能源公交车30辆,更新新能源出租车36辆,新建新能源充电桩20个;对全市83个5000㎡以上在建房项目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备。截至7月底,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8,优良天数185天,PM2.5平均浓度29μg/m³,PM10平均浓度55μg/m³,均排名全省第二。“商洛蓝”作为最响亮的城市名片之一,为我市聚力打造“22℃商洛·中国康养之都”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流湖库水质更加洁净。扎实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全面加强源头管控,制定《商洛市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组织实施了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小流域治理等7类5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7月底已开工49个,完成31个;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6个“万人千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组织开展丹江入河排污口徒步排查工作,累计排查丹江岸线821平方公里,排污口1015个,取样监测179个,有效推动我市涉水环境问题整改。1-7月份,丹江、洛河、乾佑河等11条主要河流2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标准,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第三。新建成供水工程59处,改善受益人口7.85万人;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覆盖,全市重要水库及13座整治保留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和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实现全覆盖,出境断面生态流量稳定达标。扎实组织开展了长江禁渔和“中国渔政亮剑2023”专项执法,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7人次,重点水域巡查历程387海里,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93件,行政处罚2.71万元,清理违规网具、渔具292个,有效形成“不能捕、不敢捕”的强大震慑。扎实实施中心城区“两河七沟峪”、县城“1+N”小流域综合治理,新打造的九鱼公园、南秦公园等项目成为市民消暑纳凉的最新网红打卡地。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更加安全稳定。扎实落实田长制工作责任,以涉镉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持续开展农用地源头防控和耕地安全利用,对全市39个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对14家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完成9个变更用途为“一住两公”地块调查报告技术审查。推广应用配方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助力农业绿色生产,市县累计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点26个8075亩,实施“三新”示范5个5366亩,测土配方施肥159.5万亩,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商南县首批400万公斤绿色有机蔬菜摆上了香港市民餐桌。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改造,全面提升畜禽健康养殖水平,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1.7%,超省考目标(85%)6.7个百分点。市、县中心城区垃圾、污水和污泥处理规范有序,处理能力持续提升,有效防治了土壤污染。

(四)狠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白色污染”有效减少。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规范处置为重点,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探索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新路径。巩固拓展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中心城市扩大到各县县城,启动商洛市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宣教中心项目建设。将163家危险废物产废企业、8家经营单位、129家医疗机构纳入系统监管,持续开展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企业规范化考核评估和执法检查,监督企业规范处置。市发改、环境、工信、商务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了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各县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有效推动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全市尾矿库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尾矿库7座,已整改完成5座,2座正在整改治理中。

(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安宁商洛”建设。强化噪声污染源头管控,按照《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工信、住建、交通、环境、公安等部门按职责扎实开展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分类管控工作。围绕“4·20秦岭生态卫士日”“6·5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积极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全社会共管共治环境氛围。中高考期间,扎实组织开展全市“绿色护考”专项行动。1-7月份全市共查处噪声污染投诉239件,有效减少了噪声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深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秦岭保护进一步加强

按照《商洛市矿业“五化”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和《商洛市矿业“五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矿业规模化、绿色化、延链化、安全化、数字化目标,优化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执法帮扶一批,全力推动矿业“五化”建设。1-7月份,累计投入资金3177.13万元,重点实施了商洛市丰源矿业公司等11家已退出矿业权或部分退出的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治理面积1043.7亩,消除地质隐患2处。全市53个退出矿业权(31家采矿权和22家探矿权)累计投入治理资金7849.72万元,共恢复治理面积2072.43亩,预计到2023年底前,创建成7个市级绿色化矿山;到2024年底,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同时,扎实组织开展全市生态安全领域“查隐患、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090人次,检查企业1795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09家,罚款750.5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件,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424件,有力震慑了秦岭“五乱”违法行为,提升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保障水平。

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实施《商洛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环保设施技改、流域治理等生态环境奖补工作机制、以秦创原平台建设为核心的跨部门跨县域监测数据共享机制、以生态环境质量优良为导向的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机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决策、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机制,深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鉴定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群众环境问题举报奖励制度、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制度,持续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今年以来,以大气质量巩固提升、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矿山治理修复、尾矿库环境安全、塑料污染防治、危化品生产运输环境风险排查、企业和工地生产建设环境问题整改等为重点,扎实开展部门联动执法,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整体步伐,商州、柞水两县(区)率先获得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授牌,全市有望年底前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按照省、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全市生态环境系统48名新入职工作人员参加了岗前培训,上好入职“第一课”。同时,扎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配齐配强“市、县、镇、村”四级网格人员,累计开展基层网格监管员线下培训2轮次,足额保障2483名基层网格监管员工资待遇,持续提升基层网格监管员的履职积极性和业务能力水平。

经与省财政、机关事务等部门对接,暂不具备为环境部门配备执法车辆条件,由政府公车租赁平台优先保障环境执法用车。

五、对标对表,扎实做好下半年工作

下一步,市政府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别是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中国-中亚峰会前夕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扎实开展好“三个年”活动,严格对照省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厚植商洛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一是坚持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淘汰压减落后产能,加快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改造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培育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积极推广环保认证产品,引导群众养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强化秦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面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打好黄河流域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进黄龙河流域污染问题治理。

三是加快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健全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清单化调度机制,强化台账管理,完善验收、公示、销号制度,持续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问题的整改,确保按时序完成整改任务。强化已整改销号问题“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四是积极申报储备污染防治项目。加强项目策划和包装,建立市级项目储备库,争取获得更多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以高质量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严格落实项目进展月报、季度通报、滞后督办推进机制,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抓点示范”,确保中央和省级环保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稳定发挥环境效益。

五是聚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商州、柞水成功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年底前市级和洛南、丹凤等五个县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商州创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努力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商洛样板”。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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