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9_E/2020-0506001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2020年全市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尾矿库风险隐患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20〕10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陕应急〔2020〕85号)精神,严格落实4月1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现将2020年全市134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逐一明确,随文印发。各级安全监管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汛期巡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全市尾矿库安全。
附件:商洛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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