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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8-1229001 文  号 商政字〔2018〕2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1-10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7年,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陕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勇于担当,砥砺前行,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鉴于人事变动,今年1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由市长郑光照任组长,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常务副市长李豫琦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法制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4月底,市政府法制办深入丹凤、柞水、山阳等县,了解和指导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工作,促进任务落实;7月,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交流推广丹凤县、柞水县、镇安县和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地税局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试点工作经验,强力推进工作开展;9月,印发了《关于抓紧完成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强化落实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任务。11月,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检查工作,从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12个部门抽调县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事业机构检查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多年来,我市坚持实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认真做好与省考目标的对接,精心设置市上考核指标,扎实做好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增强了工作效果。今年8月,省政府督察组赴我市督察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并实地督察丹凤县、市工商质监局等单位工作后,督察组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我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积极稳妥、适度超前、协同配套、整体联动”的原则和“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幅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有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了保障。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在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经过认真梳理,全市清理涉及各类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153项,其中,保留86项、取消67项。市工商质检局全面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置许可项目由原来的252项减少为33项,工业产品许可项目由60类减少到38类,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92288户,比改革前2013年底的41017户增长了125%,翻了一番多。

(三)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市政府深入落实《立法法》和《商洛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的规定》,稳步推进立法工作,市水务局起草了《商洛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市政府法制办从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审查修改,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现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待批。组织召开全市宣传贯彻《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工作电视电话会,扩大宣传实施效果,完善相关配套规定,促使《条例》规定落到实处。12月,市政府法制办在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的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今年初,市政府法制办广泛征求县区和部门意见,精心编制和实施《2017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增强了制度建设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经过不懈努力,全市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实现全覆盖,市、县区政府及工作部门、镇办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发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各种文件360件,规范性文件124件。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48件,规范性文件13件,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备案规范性文件13件;审核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66件,审查66件,准予备案66件。8月至10月,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全市2017年6月30日前制发且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定,全市清理《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部,保留1部;清理《商洛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的规定》等政府规章1部,保留1部;清理规范性文件604件,保留331件,修改66件,失效92件,废止115件。其中清理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15件,保留56件,修改30件,失效6件,废止23件,清理结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布。丹凤县及时修订《县政府工作规则》等文件,新出台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行政应诉暂行规定等制度15项,共建立依法行政制度32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四)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我市完善依法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规定,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市政府法制办为商洛万达广场、金凤新城等27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商洛电厂征地拆迁、商洛高新区托管行政村等10余件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审查意见312条,保证了政府依法决策。今年9月和11月,市政府聘请杜安生、南晓良、杨志鹏、张乐平、穆治平等5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聘请西北政法大学为法律顾问单位,并在商洛日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告》。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作了交流发言,提高了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深入落实《商洛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巩固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的工作成果,加强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和管理,一年来,全市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437件,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217件,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件,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案件72件,参与办理重大信访案件等涉法事务164件,提出法律意见2138条、建议3245条,解答法律咨询490余件。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认真落实《商洛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全年审查政府合同协议239份,备案239份。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商洛市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军民融合产业投资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合作框架协议》等27件,备案27件,提出修改意见249条,有效预防了合同纠纷,避免了因合同违法造成经济损失,损害政府的公信力。镇安县完善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及工作部门和镇办政府全部聘请法律顾问80人次,法律顾问对政府重大决策开展法律论证60余次,审核政府合同协议30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件,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

(五)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县区、各部门相继制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基本完成了行政裁量基准制定任务。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建立有关制度,明确记录标准,健全操作流程,配备了记录仪、摄像机等一批执法设备。柞水县按照“一套组织机构推进、一批执法设备保障、一套规范程序指引、一宗标准案卷示范、一个考核体系评价、一次经验交流推广”的“六个一”要求,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规范了执法程序和行为。各县区、各部门深入落实《商洛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采取网上公开或办公场所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职责权限、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政府法制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清理,全市清理行政执法人员7694人,对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541名执法人员注销了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完成了丹凤、山阳、商南、商州、柞水等5县区和市工商质监局781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及新版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任务。一年来,我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20余次,评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25280件,优秀卷和合格卷达95%,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市加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市、县区政府及工作部门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网站的作用,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征地拆迁等关系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市政务服务大厅已进驻38个市区单位203名业务骨干,设立对外服务窗口114个,办理和提供各类审批、便民服务事项315项。自11月1日运行以来,已累计接待群众4.9万人次,受理事项约4.5万件,日均受理1200余件。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政府文件225份,政府信息11002条。市食药监局通过“信用商洛”和政务网站双重渠道,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实行“双公开”185条,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防线。

(七)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各县区、各部门通过报告工作、通报情况、开展检查、配合视察等途径,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等规定,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监督员选聘工作,扎实做好选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填报、证件申领发放等工作,全市新聘请依法行政监督员30名和特邀监督员6名,组织安排4名担任特邀监督员的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参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市环保局加强执法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制砖行业、秦岭生态专项检查和工矿企业废渣整治等活动,全市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875人次,检查企业1107家,立案112家,处罚79家,罚款152.9万元,约谈政府单位153家次、企业33家次,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135次,全市首次实现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移送拘留和追究刑责五项措施单项清零。

(八)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我市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复议办案质量,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一年来,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6件,经审查,不予受理6件,依法受理40件,现已办结36件,正在审理4件。市政府法制办收到市政府复议申请11件,依法受理6件,不予受理5件,现已办结6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与市中级法院建立了行政诉讼联络机制,8月,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2016--2017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执法水平。一年来,全市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2件,市政府法制办办理市政府应诉案件21件;组织10名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两期行政复议应诉实务培训班,提高了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努力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市受理行政调解申请6520件,调解成功6129件,调解成功率94%。市国土局重视开展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主动公开划拨用地报批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300余条;开展土地公益诉讼试点,收到、办理并回复检察建议25件,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66亩,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40余万元。

(九)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市政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先后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永宁、副教授李军波在常务会议上讲授《我国新环保法的框架结构和主要亮点》和《法治化思维下的全域旅游建设》,提高了政府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发展的能力。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中级法院联合举办了《国家赔偿法》专题讲座,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焦玉珍讲授有关法律知识,市、县区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商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275人参加讲座,收到了良好效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普遍开展了领导班子和一般干部集体学法活动,通过开展法治培训、举办法治讲座、参加法院庭审活动和以案说法等形式,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一年来,全市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1150期次,参加培训13200余人次,其中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60期,参加培训8900余人次。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在单位网站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46件,法治信息362篇,被国务院法制办交流1篇,被省政府法制办交流142篇,被商洛日报刊发6篇;组织撰写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文章24篇,参加全省优秀法治论文评选活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存在弱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不严,依法决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展缓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县区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差距明显;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一些工作任务难以落实等。这些问题,我们在以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明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市要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有关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更好地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立法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工作;二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决策,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规定;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四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落实工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发展;五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等作用,防范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六是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提高整体水平。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落实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八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支持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察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作用,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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