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6-0428007 | 文 号 | 商政发〔2016〕20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4-18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度财源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企业的通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发〔2016〕20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努力克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深入开展“育财强税”活动,不断培育骨干财源,强化收入征管,为全市经济增长、财政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推动全市财源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商洛市财源建设奖励办法》,市政府决定,对在2015年度为全市财政增收做出突出贡献的山阳县政府等3个县区、陕西省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纳税企业以先进为榜样,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加强财源建设,扩大纳税金额,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区和先进企业,以荣誉为鞭策,以成绩为动力,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创造新的更大业绩。
附件:2015年度全市财源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和企业名单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市财源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和企业名单
一、先进县区(3个)
一等奖:山阳县人民政府,奖励20万元。
二等奖:丹凤县人民政府,奖励10万元。
三等奖:商州区人民政府,奖励5万元。
二、先进企业(19家)
一等奖(纳税过亿元以上):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奖励50万元。
二等奖(纳税5000-10000万元之间):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奖励20万元。
三等奖(纳税3000-5000万元之间):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各奖励10万元。
四等奖(纳税1000—3000万元之间):陕西锌业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洛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洛南县石幢沟矿业有限公司、丹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陕西商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市伯伦有限公司、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洛尧柏秀山水泥有限公司、陕西镇安农村合作银行、陕西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柞水县博隆东升有限公司、柞水县三星矿业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各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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