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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十一届艺术节商洛市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55617-522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3-25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十一届艺术节商洛市筹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中国艺术节每三年举办一届,是我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国家级艺术盛会。经国务院批准,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以下简称“十一艺节”)将于2016年由我省举办。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被定为十一艺节的分会场主要赛区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对“十一艺节”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确保“十一艺节”筹备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第十一艺节商洛市筹备工作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陈 俊 市长

副主任:刘淑慧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荣贤 副市长

    吴怀玉 市政府秘书长

    刘仲林 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丹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云岳 市文广新局局长

    张永平 市发改委主任

    胡栋梁 市教育局局长

    杨长洲 市财政局局长

    傅 强 市旅游局局长

    樊建博 市商务局局长

    巩文超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 锋 市公安局调研员

    张国瑜 商州区区长

    刘明智 洛南县县长

    郑晓燕 丹凤县县长

    刘春茂 商南县县长

    陈 璇 山阳县县长

    璩泽涛 镇安县县长

    姚书祥 柞水县常务副县长

市筹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广新局局长周云岳同志兼任。

按照部门职责,市筹委会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市委宣传部负责艺术节宣传活动的总体协调;市文广新局负责优秀剧(节)目和参展作品的创作、相关活动的组织及其他日常工作;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展演场馆的建设和维修改造;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类院校参加“十一艺节”相关活动;市财政局负责“十一艺节”市内剧场建设、维修和精品剧目打磨、展演财政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督管理;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十一艺节”电视广播宣传和演出剧目的直播(转播);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负责协调做好“十一艺节”期间市内文物及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十一艺节”期间分会场的安保等工作。

各县区负责做好相关活动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协调;抓好剧(节)目创作、群众文化活动、场馆建设改造等工作;开展宣传、环境美化、安全保卫、交通保障、接待服务等工作。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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