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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55640-081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4-03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3〕4号)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商政办发〔2014〕1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人影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人影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我市防灾减灾的重要手段之一,全市各级人影部门能够坚持以防灾减灾为己任,在人工防雹、缓解局部旱情和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气候环境的日趋复杂,我市人影工作也面临着经费投入不足、作业规模偏小、作业装备老化、科技支撑能力不强、人影队伍不稳定、协调和指挥体系尚未健全、整体作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从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水资源安全、生态环境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人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人影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及时督促、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做好重点领域的人影作业服务

(一)强化对农业生产的人影服务。在重要农事季节、主导农经作物生长需水期和严重干旱时期,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积极开展飞机、地面立体化人工增雨(雪)抗旱作业,同时,在每年冰雹灾害多发季节,要及时组织实施人工防雹作业,保障烤烟等主要农经作物免遭灾害损失。

(二)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加强对全市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制定空中云水资源利用计划,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制定针对性强的人工增雨蓄水服务方案,在水库汇水区开展增蓄型人工增雨(雪)作业。根据工农业生产用水、全市生态建设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的需要,加强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有效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三)全力做好应急保障服务。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险、长时段高温、空气严重污染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服务,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加强人影能力建设

(一)加强作业能力建设。科学布设人影作业点,实现全市人影作业镇办全覆盖。要按照在烤烟等主导农经作物区布设以高炮和固定火箭作业点为主、在川道及交通方便地区以布设移动火箭作业为主和在偏远山区以布设地面增雨专用燃烧炉为主的布设原则,重新调整布设方案,合理增加作业点密度,加强人影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变我市人影地面作业规模不够和作业手段比较单一的局面,力争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土地使用面积的90%以上,防雹有效率达到80%以上,切实提高人影整体作业能力。

(二)加快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加快我市人影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步伐,对现有作业点要按照新型人影标准化作业点的建设标准和《陕西省人影固定作业点安全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采取就地重建或就近迁建等措施,要求年内各县区一半以上的人影作业点安全等级达到Ⅱ级以上,两年内全市所有人影固定作业点安全等级均达到Ⅱ级以上,一半以上人影固定作业点安全等级达到Ⅰ级以上。

(三)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二级管理指挥和市、县、镇三级作业的现代化人影业务体系;完善市县区人影作业指挥中心建设,作为人影及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预警、监测、指挥和作业效益评估等功能;建设市县区对空作业空域申请批复系统和对空射击空域批复直达终端,建设作业点实景监控系统和作业信息自动采集系统;每个作业点至少配备通讯终端1套,确保通讯快畅,提高作业指挥效率。

(四)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加快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健全空域申请、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杜绝发生责任事故;三是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险;四是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按照《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作业人员选定要年轻化,逐步更换年龄偏大的炮手;二是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基层人影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并纳入当地政府农民工就业培训计划,落实并提高作业人员相关待遇;三是各级人影办要加强专业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与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

(二)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将市县区人影办所需的维持经费和业务运行经费全额纳入当地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二是落实基层人影工作站的维持经费。按照每门高炮或固定火箭作业点每年维持经费不少于6万元,每套移动火箭装置每年维持经费不少于10万元,每套地面增雨专用燃烧炉不少于3万元落实维持经费。三是落实好人影作业人员的劳动待遇。要按照每位炮(箭)长每月劳动待遇不少于1000元,炮(箭)手每月劳动待遇不少于800元的最低标准落实劳动报酬,并按时办理炮(箭)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人影作业人员的待遇纳入政府部门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进行解决。三是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人影工作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特点,及时批复气象商同发改、财政、农业、环保等部门编制的人影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付诸实施。市县区发改部门应将中省市设立的人影建设项目列入本级项目盘子,足额配套所需建设经费;市县区财政局应将年度人影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市县区财政部门每年要在4月底前将所需经费足额划拨人影办,人影办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农[2012]125号),确保经费的规范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

(三)依法规范管理。一是各级人影办要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省、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和中、省有关部门关于人影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质资格管理规定》,市、县区气象部门和各级人影办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建立人影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市县区政府每年组织开展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及时解决工作偏差,确保当地人影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杜绝人为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安全管理。人影作业装备、弹药的运输、储存、保管、使用、销毁等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商洛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规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影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及目标管理体系,健全机构,落实原有编制,适当增加编制,加强指导、检查和考评,抓好工作落实。

(二)健全联动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气象主管”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之间、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统筹集约、分工协作、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协调管理机制。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人影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发改部门负责人影基础设施建设的立项和审批;财政部门负责经费的预算、划拨,会同人影部门制定人影经费管理办法,监督、审计经费的使用情况;公安部门负责专用弹库、炮库的验收、许可证的发放,弹药准运证的签发,作业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同做好人影安全事故的调查;安监部门负责人影安全生产作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人影安全例行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民政部门负责冰雹、干旱灾情收集汇总;农业、林业、水务、烟草和保险等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农林业发展规划、种植面积分布、水资源现状等信息,收集和提供灾害信息,并及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商洛军分区及各县区武装部门负责协同组织人影民兵作业队伍的管理,训练和进行装备作业的操作技术培训;科技部门负责人影工作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协助做好人影工作科研技术推广应用;人影办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防工作,积极捕捉有利天气时机开展人工增雨和消雹作业,尽快形成人影工作发展的合力。

(三)夯实镇级管理责任。人影工作的主要受益对象是人影工作站所在地的单位和群众,人影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因此,各镇长是气象防灾减灾的第一责任人,各镇都要成立气象工作站,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人工防雹增雨及防灾减灾的日常管理、信息传送、科普宣传和应急指挥工作。

(四)强化绩效考核。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要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考核,按照《商洛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每年对表现突出的县区政府、基层人影工作站、人影工作先进个人及十佳炮(箭)手进行表彰奖励。人影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将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进行认真检查考核。

(五)加强科普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影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的设施、媒体和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人影知识,提高全社会对人影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2015年商洛市人影作业火力网建设任务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0日

附件

2015年商洛市人影作业火力网建设任务表

单位

新增火箭作业点及装备

新增碘化银烟炉

(个)

更新高炮

(门)

作业点升级改造

(个)

空域批复直达终端系统

(套)

实景监控系统(套)

信息采集系统(套)

弹药管理系统(套)

固定式(套/个)

移动

作业点(个)

移动装备

(个)

洛南

4

5

2

10

5

4

9

5

8

2

商州

4

6

2

3

3

5

3

3

2

商南

2

4

1

6

2

2

3

2

1

1

镇安

3

2

1

2

1

3

3

2

2

1

山阳

2

4

2

1

3

3

2

1

1

丹凤

3

6

1

2

3

4

3

2

1

柞水

1

3

1

2

4

2

1

1

市级

1

1

合计

19

30

11

20

12

20

32

19

1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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