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11_B/2014-0530005 | 文 号 | 商政发〔2014〕30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5-30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发〔2014〕30号 |
2014年高考、中考分别于6月7日—8日,21日—22日举行。为保证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卫生、安全有序的休息、学习和考试环境,现就考试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地、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工矿企业、娱乐场所和一切商业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噪音,严禁使用高音设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举行大型聚会活动。
二、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地、考点周边各商业门店、饮食摊点和小商品流动摊点,要服从工商、城管和药监等部门统一管理,严禁销售考试作弊器材、假冒伪劣商品和考试用品,严禁售卖过期食品,严禁乱摆乱放、占道经营。
三、考试期间,考点周边200米以内房屋出租户、旅店、宾馆严格实行身份登记制度,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检查,严禁接待身份不明人员和携带非法通讯设备人员入住,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严禁各类机动车辆驶入。考试工作用车辆须凭证出入考点并严禁鸣号,社会车辆一律不准进出考点。
五、市县城区各经营商户、宾馆、酒店、餐饮经营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为考生提供干净卫生、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
以上通告,全体市民和各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管,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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