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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索 引 号 01606072-9-06_A/2014-0707001 文  号 商政发〔2014〕34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7-07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事关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秦岭最美是商洛建设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安全为基本要求,按照建设农村社区的标准搞好农村环境治理,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的路子治理农业生产污染,以打造新农村景区的方向利用好生态环境,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功能提升、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县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民俗文化等,坚持统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相结合,制定村庄建设规划,体现地域文化特色。

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优先安排农民急需项目,注意集约节约用地,不大拆大建。

坚持典型示范,有序推进。采取部门包抓的办法,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镇(办)开展试点,以点带面,分层次、分步骤推进。

坚持统筹城乡,社会共建。坚持“四化同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有序流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特色。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弘扬传统文化,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

(三)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到2020年,全市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形成以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特色村庄为引领,生产生活条件良好、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的一般村庄为主体的村庄体系。

一是村庄规划全部覆盖。2014年上半年完成省级试点镇村庄规划编制,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60%的村庄规划编制,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村庄规划编制。

二是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水、电、路、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普遍建成。

三是垃圾污水得到治理。到2020年,基本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实现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乱堆乱放基本消除,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

四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农村河道沟塘干净通畅,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卫生保洁机制基本建立,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建设内容

(一)加快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各县区要在原有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基础上,结合镇村设置调整、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编制和完善镇村体系规划,对村庄进行科学分类,确定需要整体搬迁、撤并集中和保留提升的村庄,制定差别性建设目标,明确村庄整治重点和时序。按照公共服务与城市均等、居所适应农村特点的要求,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组织编制移民搬迁、小城镇建设、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和移民新村规划,集中建设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生活便利、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管理有序的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引导周边村庄人口向社区聚集。对具有历史遗迹、特色景观和民俗文化的村庄,在规划和整治时,要尽可能保留村庄的文化传承和自然风貌。

(二)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统筹推进农村水、电、路、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施移民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美化房屋建筑、连片墙体,完善消防、防洪等防灾减灾设施,加快实施护坡挡墙等加固工程,提高村庄人居安全和防灾减灾能力。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集中供水人口比例,完善村庄排洪排水管网设施。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解决农村居民用电问题。实施村庄内道路硬化工程,全面加快通村客运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重点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计划、“金农”工程、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工程和农信通工程。结合村级组织场所建设、村文化室建设等项目,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建设农村墓地,有效治理乱埋乱葬现象,节约农村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

(三)切实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治理垃圾污水乱排乱放等突出问题。推广“户集、组收、村运、镇处理”的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建设垃圾回收设施,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回收利用。人口密集的村庄污水实施集中处理,人口分散的村庄可采用低能耗工艺分散处理。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湿地及涝池恢复建设。加大农村改厕力度,大力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探索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模式,推广节地、节水、节肥种养技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整村推进太阳能热水器示范村建设。

(四)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封山禁牧、小流域治理等成果,保护山水植被等自然景观,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森林村庄,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村庄周围、田头地埂开展造林绿化。全面开展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特色景观等资源,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延续村庄历史文脉。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努力打造山清水秀地绿、宜居宜商宜创业的美丽乡村。

(五)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大力推广“一村一品”发展模式,扶持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结合移民搬迁和城镇化建设,在中心社区周边及农村人口密集的地方,扶持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型产业园区,开展职业技能和专项技术培训,促进农民群众创业就业。加快推进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冷链储运建设,促进加工、流通与消费对接。鼓励农民依托优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农业资源、深厚的农村文化,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宽增收渠道。

(六)全面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大力实施“送先进文化进村、促文明行为入户”活动,通过举办生态文明知识、卫生健康知识讲座,设立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墙,广泛宣传文明风尚,引导农民树立卫生、环保意识,自觉移风易俗,科学设置厕所布局,主动改变乱堆杂物、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的陋习,养成良好的清洁化生产、生活习惯,保持院落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村庄宜居美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级指导、市级推进、县级为主、乡镇实施的原则,切实加强衔接协调,合力推动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县级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要组织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将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大考核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分工。农业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安排户用沼气、农民教育培训、农业产业融合、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规划部门要加快编制镇村体系规划,分层次指导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文物部门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住建部门要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环保部门要抓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务部门要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与保护;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安全管理,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督促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通信运营企业向省公司多争取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健全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投入、项目整合、招商引资、社会帮扶、农民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市级投入补助力度,县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按照“一事一议”政策规定,发动农民筹资筹劳,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县为平台,有效整合项目资金,集中用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对10个市级人居环境试点镇进行以奖代补,所需资金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整合土地资源。国土资源部门要制定完善农村土地整治政策措施,将农村闲置、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鼓励结合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未利用地开垦,引导村集体和农民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计划。实施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可优先享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空心村”治理等政策。

(五)注重长效管护。坚持建设整治与管理维护并重,探索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机制,做到制度、资金、人员“三落实”,确保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正常运行。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人居环境专项基金,将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运行费用、保洁人员工资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巩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加强基层管理,乡镇要确定建设管理人员,有条件的村庄可配置村级规划建设协管员。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附件:商洛市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4年—2020年)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日

附件

商洛市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2014年—2020年)

为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秦岭最美是商洛建设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分区域规划村庄建设。坚持生态优先、循环发展,结合实施生态保护、移民搬迁,推动农村居民向用地条件良好的城镇或村庄聚集,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重点开发乡村旅游,推动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二)分类推进村庄建设。按照产业发展、交通区位、资源禀赋等特征,将村庄分为特色村庄和一般村庄两种类型。

1.特色村庄建设。主要包括新型农村社区、具有历史遗存的传统村落、有特色景观和民俗文化的村庄等。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市上选10个镇进行试点,每个县区选10个村进行试点,推进全市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坚持规模适度、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活便利、管理有序、生态宜居的要求,选择经济、交通、用地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和移民新村开展社区建设,逐步引导周边村庄人口向社区聚集,形成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互协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的新型聚居点。

具有历史遗存的村庄主要指已经审批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具有申请条件的村庄,要注意保护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通过道路硬化、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农村改厕、绿化美化等措施,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通过配建文化室、养老院、互助幸福院、卫生室等,提升村民生活质量;通过配建博物馆等,加强村庄旅游服务能力。2014年底前完成现有相关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新增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及第二批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有特色景观和民俗文化的村庄是指已经审批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美丽宜居村庄以及具有申请条件的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主要加强自然山水、田园风貌、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保护。美丽宜居村庄要按照“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要求,慎砍树、不填湖,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重点加强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建文化室、卫生室、养老院、互助幸福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适度发展乡村旅游。2014年底前完成现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新增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美丽宜居村庄和第二批市级特色景观旅游名村规划编制工作。

商洛市特色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表

类型

级别

年度

全市

商州

洛南

丹凤

商南

山阳

镇安

柞水

新型农村社 区

省级

2014

2

1

1

 

 

 

 

 

2017

4

2

 

1

1

 

 

 

市级

2014

4

 

1

 

1

1

 

1

2017

21

3

3

3

3

3

3

3

传统村落

省级

2014

3

 

 

 

 

1

1

1

2017

5

 

1

1

1

1

1

 

市级

2014

11

1

2

2

1

2

2

1

2017

16

2

3

2

3

2

2

2

历史文化名村

省级

2014

1

 

 

 

 

 

1

 

2017

3

 

 

 

 

1

1

1

2.一般村庄建设。一般村庄是指特色村庄以外的其他村庄。对于住房、饮水、出行等条件较差的村庄,大力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和饮水安全工程,有序开展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住房、饮水、出行等条件较好的村庄,主要推进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农村改厕、村庄绿化美化等。对于城镇周边、交通干线沿线、沿河等经济基础较好、建设规模较大的村庄,可优先重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抓好村庄环境美化,打造美丽村庄景观带。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60%一般村庄规划编制,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村庄规划编制。

(三)加强示范引领。以省级试点镇为引领,采取部门包抓方式,集中力量重点推进,总结建设经验,在全市示范推广。按照《陕西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特色村庄以发掘和保护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特色景观资源为重点,传承历史文化,保护传统乡土建筑和原始风貌,搞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全市开展特色村庄建设探索经验。

二、主要措施

(一)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城乡一体发展、多村统一规划、联合集中整治,结合农村人饮工程、农网改造工程、道路村村通工程等,全面实施道路硬化、主要路段亮化、给排水设施建设等。鼓励实施清洁能源、有线电视入户以及集中供热等工程,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需要对历史遗迹进行保护的村庄、具有特色景观和民俗文化的村庄应以“保护”为原则,严禁因基础设施建设对历史遗迹、景观格局、传统风貌、自然环境等造成破坏。一般村庄以道路硬化、公交通达、集中供水等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试点镇全部村庄和已编制规划的特色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到2020年,完成全市所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要按照《陕西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幼儿园(托儿所)、文化室、养老院、互助幸福院、卫生室、文体活动广场、社区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率应达到100%。其他村庄要在村民相对集中、交通较为便利的地方,建设文化室、卫生室、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利用空闲土地、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土地或其他公共用地,一般不新征用土地,不占用基本农田。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试点镇全部村庄和已编制规划的特色村庄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到2020年,完成全市所有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任务。

(三)改善住房条件。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按照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要求,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统筹规划建设农民安居工程,大力实施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全住房问题。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试点镇全部村庄、已编制规划的特色村庄以及60%的一般村庄危房改造任务,到2020年,完成全市所有村庄危房改造任务。

(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大力开展农村改厕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模式,配套完善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试点镇所有村庄和全市规划的特色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到2020年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的垃圾集中收集。鼓励采取生物或生态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治理方式,对村庄污水进行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引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污水达标排放率。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试点镇所有村庄和全市规划的特色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村庄绿化和房前屋后庭院绿化,大力种植乔木和乡土、特色树种,实现建筑风貌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试点镇所有村庄和全市规划的特色村庄绿化美化。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绿化美化,建成一批色彩统一、风貌协调的美丽乡村,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点建设一批独具特色的田园村庄。

(五)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循环生态农业,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的种养技术,探索农村废弃资源化循环利用,推广生物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及时回收棚膜、地膜,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粪便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大力推广山区省柴节煤灶。利用田园风光、山水资源等,发展特色鲜明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形成生态景观旅游为特色,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为基础的发展格局。结合移民搬迁和城镇化建设,在中心村及农业人口密集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型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配套产业和农村服务业等,为农民创业就业创造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村庄规划编制注意事项。村庄规划编制一般包括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县域村庄布点规划要充分结合我市镇村整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移民搬迁等,优化镇村体系结构,明确村庄类型、布局和数量,统筹配置各项设施;村庄建设规划以村庄布点规划为指导,突出村庄发展特色,合理确定整治目标任务,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对纳入移民搬迁、重点示范镇建设等项目并编制了规划的村,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原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不再重新编制规划;对尚未编制规划的,要结合镇村撤并整合,以镇为单位,以合并后的中心村或社区为基点,编制好实景规划,对拟撤并的村不做规划。

(二)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于今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农村公路交通专项规划,市规划局编制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及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相关规划、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及一般村庄规划,市水务局编制农村河道治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规划,市工信局编制农村通信网络规划,市环保局编制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市文广新局编制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规划,市教育局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市民政局编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规划,市卫生局编制农村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市林业局编制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市农业局编制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要突出省、市试点镇建设并在项目布局上予以倾斜,率先推进试点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三)规划审查审批相关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各县(区)村庄布点规划及省级试点镇其他村庄、省级特色村庄、市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进行技术审查。其余村庄建设规划由各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技术审查。县(区)域村庄布点规划由各县(区)政府编制,报市政府审批。村庄建设规划由镇(办)政府组织编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区)政府审批。

附件:1.市级部门工作计划安排

            2.商洛市2014年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镇名单

附件1

市级部门工作计划安排

时 间

内 容

牵头部门

2014年-

2015年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和60%的一般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

市城乡建设

规划局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2个省级、4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内一般村庄的农村公路和内部道路硬化、主要道路亮化、公交服务工程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2个省级、4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内一般村庄的饮水安全工程

市水务局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2个省级、4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内一般村庄的电力、通信改造工程

市供电局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2个省级、4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内一般村庄的垃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工程

市环保局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2个省级、4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内一般村庄的文化室、文体广场建设

市文广新局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2个省级新型农村社区、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60%一般村庄幼儿园(托儿所)建设

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2个省级、4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内一般村庄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市民政局

时 间

内 容

牵头部门

2014年-

2015年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2个省级、4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内一般村庄的卫生室建设

市卫生局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2个省级、4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内一般村庄的美化绿化工程

市林业局

2014年7月-2015年12月

完成省2个省级、4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市级传统村落、10个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试点镇内一般村庄的危房改造工程

市住建局

2016年-

2020年

2016年-

2017年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和所有一般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市规划局

2017年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21个市级新型社区,全市40%村庄的农村公路和内部道路硬化、主要道路亮化、公交服务工程

市交通局

市住建局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21个市级新型社区,全市40%村庄的饮水安全工程

市水务局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21个市级新型社区,全市40%村庄的电力、通信改造工程

市供电局

市工信局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21个市级新型社区,全市40%村庄的垃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工程

市环保局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21个市级新型社区,全市40%村庄的文化室、文体广场建设

市文广新局

时 间

内 容

牵头部门

2016年-

2020年

2017年

完成30%一般村庄的幼儿园建设

市教育局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21个市级新型社区,全市40%村庄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市民政局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21个市级新型社区,全市40%村庄的卫生室建设

市卫生局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21个市级新型社区,全市40%村庄的美化绿化工程

市林业局

完成全市新增的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省级传统村落、21个市级新型社区,全市40%村庄的危房改造工程

市住建局

新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20个,大中型沼气工程3个

市农业局

2018年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60%村庄的农村公路和内部道路硬化、主要道路亮化、公交服务工程

市交通局

市住建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60%村庄的饮水安全工程

市水务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60%村庄的电力、通信改造工程

市供电局

市工信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60%村庄的垃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工程

市环保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60%村庄的文化室、文体广场建设

市文广新局

完成全市70%一般村庄的幼儿园建设

市教育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60%村庄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市民政局

时 间

内 容

牵头部门

2016年-

2020年

2018年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60%村庄的卫生室建设

市卫生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60%村庄的美化绿化工程

市林业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60%村庄的危房改造工程

市住建局

新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20个,大中型沼气工程3个

市农业局

2019年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80%村庄的农村公路和内部道路硬化、主要道路亮化、公交服务工程

市交通局

市住建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80%村庄的饮水安全工程

市水务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80%村庄的电力、通信改造工程

市供电局

市工信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80%村庄的垃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工程

市环保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80%村庄的文化室、文体广场建设

市文广新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80%村庄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市民政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80%村庄的卫生室建设

市卫生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80%村庄的美化绿化工程

市林业局

完成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全市80%村庄的危房改造工程

市住建局

新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20个,大中型沼气工程3个

市农业局

时 间

内 容

牵头部门

2016年-

2020年

2020年

完成全市具备条件村庄的农村公路和内部道路硬化、主要道路亮化、公交服务工程

市交通局

市住建局

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的饮水安全工程

市水务局

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的电力、通信改造工程

市供电局

市工信局

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的垃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工程

市环保局

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的文化室、文体广场建设

市文广新局

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

市民政局

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的卫生室建设

市卫生局

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的美化绿化工程

市林业局

完成全市所有村庄的危房改造工程

市住建局

新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20个,大中型沼气工程3个

市农业局

附件2

商洛市2014年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镇名单

商州区:杨峪河镇、沙河子镇

洛南县:永丰镇、四皓镇

丹凤县:棣花镇、商镇

商南县:金丝峡镇

山阳县: 漫川镇

镇安县:云盖寺镇

柞水县: 凤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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