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6_C/2014-0403001 | 文 号 | 商政函〔2014〕31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4-03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南水北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函〔2014〕31号 |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加强对南水北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南水北调及对口协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南水北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陈 俊 市长
副组长:张荣珠 常务副市长
柳宪军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刘永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平 市发改委主任
胡栋梁 市教育局局长
张银强 市科技局局长
杨长洲 市财政局局长
牛 勇 市国土局局长
刘福明 市环保局局长
艾贤宗 市建设局局长
杨安民 市城管局局长
王 曦 市水务局局长
刘清民 市农业局局长
封建民 市林业局局长
张国瑜 商州区区长
郑晓燕 丹凤县县长
刘春茂 商南县县长
陈 璇 山阳县县长
璩泽涛 镇安县县长
吴怀玉 柞水县县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省南水北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南水北调各项工作,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对口协作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对口协作有关工作,推动协作双方相关部门、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南水北调及对口协作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张永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南水北调及对口协作日常联络、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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