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A/2014-0214010 | 文 号 | 商政发〔2014〕7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2-14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发〔2014〕7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市职教资源整合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商洛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优化职教资源配置,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市直职教培训机构现状
目前,市直共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13个,其中党委系统2个,政府系统11个。除党委系统的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和廉政教育中心外,在政府系统的11个机构中,有职业教育学校4所,分别是商洛市职业技术学院、商洛市技工学校、丹凤师范学校和洛南教师进修学校,编制教职工820名,实有726人;其余7个为部门培训机构,分别是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市财政会计学校、市世行外资项目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和市建筑业技能培训中心,共有编制56名,实有56人(详见附件一)。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按照“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要求,加强市级政府统筹,打破地域、行业、部门、学校类型界限,推动公办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重组,使职教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职业院校集中,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不断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效益,形成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职教资源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整合必须由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共同推进。二是坚持因地制宜,促进发展。立足我市实际,对职教培训机构优化配置,形成合力,促进职教事业发展。三是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在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先易后难,逐步实施。四是坚持业务不乱,资金不变。整合后的业务、资金、项目及对口联系渠道不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五是坚持资源捆绑,提升效益。充分利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资源,整合部门培训机构人员、项目和资金,形成规模优势,实现职业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和效益的跨越式发展。
四、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统筹、资源整合、并点强校、部门联办”的基本思路,采取“机构整合、人员整合、资产整合、业务整合、生源整合、信息资源整合”的大职教模式,通过撤销合并、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盘活资产,优化职教资源,提高社会效益。此次整合以政府系统全额拨款的职教学校和培训机构为主,涉及商洛市职业技术学院、商洛市技工学校、丹凤师范学校、洛南教师进修学校、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市财政会计学校、市世行外资项目办共9个机构。党委序列和自收自支培训机构暂不纳入整合范围。
市直职教资源整合工作,以商洛市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成立商洛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以职业学校和相关部门所属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重点,通过撤并、划转、托管和职能调整实施整合。
积极探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与县区职教中心开展“3+2”联合办学模式,不断扩大中、高职五年连读范围,实现学校、专业和学生数量的规模增长。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职教资源整合方案,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合工作取得实效。县区职教资源整合工作要与市上同步安排,同时完成。
全市各级各部门今后一律不再批准设立新的培训机构,各部门所有的职业教育培训业务一律由市、县职教中心承担。
五、实施方案
(一)总体方案
1、组建商洛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加挂商洛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牌子(以下简称市职教中心),划转和调整部分培训机构的业务和职能,由市职教中心承担和组织实施,中心可设相应的实训基地。
2、委托管理的机构。将隶属市教育局管理的“丹凤师范学校”和“洛南教师进修学校”的人员和资产分别委托至丹凤县和洛南县政府管理和使用(其中丹凤师范学校部分资产已委托丹凤县管理),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3、合并共建的机构。将商洛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与商洛市技工学校合并,在市技工学校加挂“商洛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和“商洛市职教培训中心实训基地”牌子,为市职教中心提供相应专业实训服务,待条件成熟时全部整合到市职教中心。
4、撤销的机构。撤销商洛市财政会计学校,其职能和业务划归市职教中心,在职教中心加挂“商洛市财政会计学校”牌子。撤销依托丹凤师范学校建立的商洛市教师培训中心,将其承担的中小学远程网络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以及新课程教师培训业务划归市职教中心,在市职教中心加挂“商洛市教师培训基地”的牌子。
5、职能调整的机构。保留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商洛市世行外资项目办、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机构,将其职业培训职能调整到市职教中心,在职教中心分别加挂“商洛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商洛市扶贫技能培训基地”、“商洛市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的牌子,培训业务由市职教中心承担。上述单位原承担的培训资金渠道不变,培训要求不变。
6、加强市县区职业院校合作。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指导、协助各县区职教中心的专业建设,扩大“3+2”中高职联合办学试点范围,为县区职教中心提供综合实训基地。
职教资源整合结束,市直职业教育机构形成“一中心(职教中心)一校(技校及职教中心实训基地)”的格局。
(二)具体整合事项
1、资产整合。将商洛市财政会计学校的资产及债权债务一次性划归市职教中心,将商洛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的资产及债权债务一次性划归市技工学校。市财政局和人社局分别负责所属机构的移交工作,按时办理移交手续。丹凤师范学校和洛南教师进修学校的资产由市财政局分别委托丹凤县、洛南县财政局管理使用。
2、人员整合。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将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现有人员和编制,划转到市技工学校,原编制性质和财政供养方式不变;将市财政会计学校原承担财会教育培训业务的人员和编制,划转到市职教中心,原编制性质和财政供养方式不变。将丹凤师范学校、洛南教师进修学校原承担中小学远程网络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新课程教师培训以及教师规定课时培训业务的人员和编制,划转到市职教中心,原编制性质和财政供养方式不变。部分职能调整的教育培训机构,其人员和编制随调整的业务划转到市职教中心。
3、生源整合。原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培训计划组织生源,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市职教中心、市技校共同完成培训任务。
4、业务整合。市级相关部门的职教培训任务由市职教中心承担,各主管部门继续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拓展培训业务,协助市职教中心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对县区职教中心“3+2”学制对应的专业的业务指导,并为县区职教中心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条件。
5、项目整合。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的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及资金,由原管理部门负责争取,市职教中心组织实施。
6、日常管理。撤并、托管和职能调整的机构,其资产、人员、业务由接收单位管理。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3月):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制定《商洛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整合工作,明确其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完成丹凤师范学校和洛南教师进修学校的资产盘活、托管、职能划转等工作。同时制定下发《关于加快县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意见》,指导各县区开展职教资源整合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4月—6月):完成市职教中心机构设置方案,商洛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挂牌成立,完成市财政会计学校划归市职教中心的工作。完成市技工学校和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的合并工作,“商洛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和“商洛市职教培训中心实训基地” 正式挂牌。完成市直撤并机构资产的审计、清产核资和移交工作,以及市直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职能和编制划转、人员调整到位等工作。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0月):市直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整合机构的资产移交、职能调整、人员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整合后的机构正常运转,市直职教资源整合任务全面完成。
七、保障措施
(一)思想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是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紧密协作,落实责任,全力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工作,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职教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合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根据职能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详见附件二)。一是清产核资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局、人社局、教育局为成员,负责对撤并机构资产的审计和清产核资,以及资产移交工作;二是编制人事组。由市编办牵头,人社局和各被整合机构的主管部门为成员,负责被整合机构职能、编制、人员的调整和移交工作;三是学生安置组。由市教育局牵头,人社局和各被整合机构的主管部门为成员,负责所属学校和培训机构学生、学员的管理和稳定工作;四是指导督查组。由市监察局牵头,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安监局、扶贫局、市政府研究中心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严格纪律要求。整合期间,各涉及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被整合单位人员的管理和财物的监管,各培训机构的人员只出不进,不得突击提拔任职,严禁私自处置资产和乱发钱物,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检查指导。市、县区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相关汇报,不断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确保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1.市直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
2.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完成任务时间表
附件1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规格 |
经费形式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商洛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
市委组织部 |
副县级建制 |
全额 |
11 |
9 |
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 |
2 |
商洛市廉政教育中心 |
市 纪 委 |
副县级建制 |
全额 |
4 |
1 |
负责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党风培训 |
3 |
丹凤师范学校 |
市教育局 |
正县级建制 |
全额 |
54 |
62 |
负责培训中专学历教师人才,相关教学研究、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
4 |
洛南教师进修学校 |
市教育局 |
正县级建制 |
全额 |
36 |
29 |
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业务培训。 |
5 |
商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 |
市计生局 |
正科级建制 |
自收自支 |
5 |
7 |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干部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
6 |
商洛市建筑业技能培训中心 |
市住建局 |
正科级建制 |
自收自支 |
3 |
4 |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职工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发证工作。 |
7 |
商洛市职业技术学校院 |
市教育局 |
副厅级建制 |
全额 |
340 |
315 |
负责培养大、中专学历职业技术人才、开展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
自收自支 |
300 |
231 | |||||
8 |
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
市安监局 |
正科级建制 |
全额 |
7 |
7 |
负责全市生产宣传教育,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全市生产经营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的检测监管工作。 |
9 |
商洛市世行外资项目办 |
市扶贫局 |
正科级建制 |
全额 |
6 |
6 |
负责外资项目区域干部的管理知识更新、农民劳动技能提升和实用技术的普及;负责“雨露计划”培训业务。 |
10 |
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
市农业局 |
正科级建制 |
全额 |
7 |
6 |
负责农民、农村干部学历教育,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负责农民实用技术和农民从业技术培训;负责统计、发布农业技术信息和农产品价格信息推广农业技术信息。 |
11 |
商洛市技工学校 |
市人社局 |
正县级建制 |
全额 |
80 |
74 |
负责培养实用型、技术型中级技术人材、技术培训及就业培训;专业技能鉴定、特种行业上岗操作证培训等业务。 |
自收自支 |
10 |
15 | |||||
12 |
商洛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 |
市人社局 |
正科级建制 |
全额 |
13 |
10 |
负责劳动力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行业事业登记工作培训及技能鉴定;未就业大学生、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刑满、释放人员培训、职业指导就业安置工作。 |
自收自支 |
8 |
9 | |||||
13 |
商洛市财政会计学校 |
市财政局 |
正科级建制 |
全额 |
7 |
7 |
负责全市财政干部政策、业务培训;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培训;负责社会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及年度知识再教育培训业务。 |
合 计 |
891 |
792 |
市直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
附件2
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完成任务时间表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工作职责 |
完成时间 |
职教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
小组成员单位 |
印发《商洛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明确整合工作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
1月底前 |
市教育局 |
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县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意见》,指导各县区开展职教资源整合工作 |
3月底前 | |
市教育局 |
各被整合机构主管部门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各被整合机构主管部门积极争取2014年上级培训项目及资金 |
3月底前 |
市财政局 |
市教育局、市审计局 |
完成丹凤师范学校及洛南教师进修学校资产盘活托管工作 |
3月底前 |
市编办 |
完成市职教中心机构设置方案,及丹凤师范和洛南进校的职能、编制、人员划转工作 |
3月底前 | |
市教育局 |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商洛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正式挂牌 |
4月底前 |
市教育局 |
市人社局及各被整合机构主管部门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各整合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制定2014年职教培训计划,向市职教中心下达培训任务 |
4月底前 |
市财政局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撤并机构资产的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 |
4月底前 |
市财政局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市审计局、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完成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市财政会计学校的资产移交工作 |
5月底前 |
市编办 |
市人社局及各被整合机构主管部门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整合培训机构人员、编制及职能的划转工作 |
5月底前 |
市教育局 |
市人社局及各被整合机构主管部门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整合培训机构学生安置工作 |
5月底前 |
市人社局 |
各被整合机构主管部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完成所整合培训机构人员的调整与划转工作,确保人员按时到位,开展工作 |
6月底前 |
市教育局 |
市人社局、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完成市技工学校和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合并工作,“商洛市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和“商洛市职教培训中心实训基地”正式挂牌,市直职教资源整合全面完成 |
6月底前 |
市监察局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市安监局、市扶贫局、研究中心 |
检查验收市直职教资源整合工作,督促其正常运转,开展工作 |
8月底前 |
市教育局 |
市人社局及各被整合机构主管部门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完成全年职教培训任务,做好年度培训总结及资金报账工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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