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6_A/2014-0303001 | 文 号 | 商政函〔2014〕15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3-03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市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区的通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函〔2014〕15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全市返乡创业人员累计达到2.94万人,创办经济实体1.72万个,带动了9.41万人就业,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根据《商洛市创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评估验收标准》和《商洛市创建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评估验收方案》要求,经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考核验收,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商州区、洛南县、柞水县为市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区。
市政府希望,获得命名称号的县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为提高全民创业工作水平做出更大成绩。市政府号召,各级各部门要向示范县区学习,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大力改善创业环境,为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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