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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13-0426001 文  号 商政函〔2013〕35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4-26 00:0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循环、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污染减排措施,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激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决定,对在2012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洛南县人民政府、山阳县人民政府和市城管局、农业局、交警支队予以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增强环保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减排措施,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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