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A/2013-0510005 | 文 号 | 商政函〔2013〕41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5-10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函〔2013〕41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2年,全市上下紧紧抓住中省预调微调政策机遇,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项目投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重大项目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授予柞水县、丹凤县、商南县人民政府“2012年度商洛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县区”称号,分别奖励50万元;授予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商鞅大道建设管理处和市项目办“2012年度商洛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分别奖励5万元;授予商洛氟硅化工公司、山阳县教育体育局、洛南县九龙公司、丹凤县华茂公司、山阳县金川封幸生物制药公司、陕西镇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柞水县同兴公司、商州区沙河子镇政府、商南县试马镇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法人单位先进集体”称号。上述奖金从市级重大项目前期经费预算中列支,由受奖单位用于重大项目前期费的补助。
市政府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县、部门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在今后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商洛率先突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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