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208-060703-307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9-26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商洛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荣贤 副市长
副组长:刘仲林 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接待处处长
胡栋梁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屈传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黎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恒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龚西安 市工信局副局长
杨 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秦天运 市质监局副局长
郭建民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校车购置、运行、监管等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筹措校车购买经费,定期开展校车安全督查、检查,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和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屈传明兼任;主要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日常工作,收集、整理、报送有关信息,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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