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2-00322 | 文 号 | 商政办公开〔2022〕第1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商政办公开〔2022〕第1号)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政办公开〔2022〕第1号 |
赵**:
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2月17日收悉。
经审查,你申请公开的“征收申请人(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赵湾社区居委会四组)房屋所在区域集体土地的征地批准文件”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经查阅资料核实,你位于商州区杨峪河镇赵湾社区居委会四组房屋所在区域的集体土地,属于商州区2016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规定,现予以公开(见附件1)。同时,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陕政土批〔2017〕426号)已在“陕西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网址:http://z.gtzyt.shaanxi.gov.cn/MessageShow.jsp)中主动公开,基于便民原则,现一并向你予以提供(见附件2)。
经审查,你申请公开的“征收申请人(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赵湾社区居委会四组)房屋所在区域集体土地的征地勘测定界图”信息属于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勘测定界图由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制作、保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规定,你可向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分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914-2312967,地址: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文卫路南段。
如认为本告知书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关于商洛市商州区2016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商洛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商政土批字〔2017〕30号)
2.关于商洛市商州区2016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陕政土批〔2017〕42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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