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2-00349 | 文 号 | 商政办发〔2020〕5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1-28 11:12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政办发〔2020〕5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20〕2号)要求,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全市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四、市、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相关部门单位要保证力量,坚守岗位,其他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好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用品供应。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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