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2-00901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22〕75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15:52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重点任务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22〕75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1〕17号)和省住建厅共同缔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2〕65号)精神,持续改善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市2022年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商洛市2022年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2.商洛市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附件1
商洛市2022年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 点 任 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发挥群众主体地位,实施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心城市和各县城建设依托“两拆一提升”专项行动和“312工程”,在停车场建设、公园绿地建设、道路“白变黑”建设等城市更新行动中,充分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城改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
2 |
开展完整居住社区与和谐社区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25年,商洛市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在保障性小区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以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达标为载体,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保障房社区管理机制,建立保障房社区居民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的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在“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案例,定期编制工作简报。 |
市住建局 |
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3 |
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改造。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4 |
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商洛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
市城管局 |
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5 |
多方参与,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2022年底,实现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6 |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治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构建“社区+城管”工作机制,实现城管重心下移新突破,逐步建立“服务群众、强化执法、三级联动”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精准把握突出问题,助力社区群众解决日常难题,打通城市管理“最后一公里”,探索实践群众参与的长效机制 |
市城管局 |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
7 |
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在县域建设中,按照《商洛市县城建设管理导则(试行)》要求,依托“两拆一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抓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和示范县城建设。推动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路径,在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中,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建制镇工作体系。 |
市住建局 |
市委编办、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8 |
共同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农村改厕,引导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探索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工作路径,建立政府、社会力量、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管理的工作机制。在“十四五”期间,创建5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9 |
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建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10 |
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城镇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城镇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城镇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群众更多积极参与城镇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城镇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11 |
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系统推进“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
市住建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12 |
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开展城镇建设研究,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商洛市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
市住建局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13 |
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市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市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批“共同缔造”工作骨干,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工作队伍。 |
市住建局 |
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附件2
商洛市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王青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璩泽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尹章银 市政府秘书长
陈昌兵 市政府办督查专员
李丹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红 市委编办主任
饶 佳 团市委副书记
王宇鹏 市发改委主任
宋奇志 市教育局局长
王 河 市工信局局长
刘波涛 市公安局党办主任
李满凯 市民政局局长
贾意有 市财政局局长
吴爱武 市人社局局长
周 波 市资源局局长
王 湘 市环境局党组书记
王 浩 市住建局局长
何汉涛 市城管局局长
贾建刚 市交通局局长
许永山 市水利局局长
闫亚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东文 市商务局局长
巩文超 市文旅局局长
马建琦 市卫健委主任
明道煜 市应急局局长
成小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全 斐 市体育局局长
王相阳 市审批局局长
王 璟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汪 博 市城改中心副主任
陈泽勇 商州区政府区长
杨长江 洛南县政府县长
郭安贵 丹凤县政府县长
刘 华 商南县政府县长
谢晓军 山阳县政府县长
袁礼锋 镇安县政府县长
刘 鹏 柞水县政府县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安排部署与共同缔造活动有关工作,督查指导有关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浩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和交办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落实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