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3-00503 文  号 商政办发〔2023〕11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4-26 17:3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商洛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号)要求,助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结合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资源整合,依托商洛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平台,即我市自建平台与省“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以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为目标,建立完善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3年12月底前,实现市、县区、镇(街道办)、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并保障规范运行,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4年12月底前,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集成化办理事项同步落实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流程网办;90%以上高频事项实现网上办,80%以上高频常用电子证照在全省统一APP“秦务员”平台移动端能够展示查询。2025年12月底前,依托“一体化”平台持续优化全市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

1.规范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探索地方政务服务标准。建立由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构成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加快编制更新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行政许可事项。2023年7月底前,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认领我市实施事项,并全面梳理修订本行业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的本行业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各级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审核、修订,向社会公布。对标国家和省级政务服务有关标准规范,探索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地方标准,持续推进“一体化”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相关标准实施,确保标准引领作用有效发挥。

2.规范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完善办事指南。对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和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设立的要素,明确事项拆分标准,将最小颗粒度做成可机读的工业“标准件”。2023年12月底前,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各级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结合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范围内,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时限等优化调整,补充完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网办地址、示例样表等具体服务性信息,形成各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严格遵照执行。

3.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纳入“秦务员”平台事项库。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实行统一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同级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按程序审核后实现动态调整,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动态调整事项有关的清单,应当同步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保持一致。

(二)保障政务服务规范化运行,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效能

4.坚持规范提供政务服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坚持材料法定原则,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或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帮办代办等制度,探索提升前置服务,加强申报前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合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承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期限与法定期限不一致的,应当在较小的期限内办结。

5.坚持审管协同联动并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市、县区两级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审管衔接,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共享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同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同步推送共享。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要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将本级中介机构纳入中介超市统一管理,对入驻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中介机构公开中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强制企业选择指定的中介机构。

6.坚持“一站式”服务。全市政务服务场所坚持“一站式”集中服务,市、县区两级设政务服务中心,经同级政府批准的专项业务大厅设政务服务分中心;镇(街道办)设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设便民服务站。充分利用银行、邮政等社会资源设立“秦务员”政务服务驿站,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转变。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且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推进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大厅、集中办理,不具备集中服务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政务服务分中心也应设置综合窗口,建设与政务服务中心同标准服务队伍,提供同质量服务。完善“首席代表”制度,进驻部门要按照“受审分离”模式要求,对综合办事窗口进行充分授权,全权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咨询、受理、审批、出件等环节,保障前后台无缝衔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7.坚持规范开展窗口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无差别为主、分领域为辅的原则设置综合服务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实行“一窗口”无差别综合受理。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向“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统筹窗口资源,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解惑、协调等兜底服务。公安、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进驻事项,可分领域设置同标准、无差别受理的部门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站)统一设置全科窗口。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扁平化管理运行,综合办事窗口均能异地代收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事项申请纸质材料,政务快递送达办理单位,业务办理结果直接邮寄原收件中心或申请人指定地址。

8.坚持规范配置政务服务窗口人员。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配备,有条件的县区为便民服务中心(站)统一配备。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提供办事窗口服务的,要健全完善和督促落实相关服务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要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探索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应全员持证上岗。

9.坚持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并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各部门要依托“一体化”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不断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进一步融合智慧政务建设内容,进行商洛政务服务网优化升级,开展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完善网上办事指引服务功能,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充分发挥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引导、政务地图等作用,提供更加简明易懂管用的办事指南,让办事群众“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推进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系统(含自建)与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确保标准统一、评价同源、数据实时全量上报。2023年12月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要加快改造接入“一体化”平台(或省“秦务员”平台)统一开展评价。进一步健全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政务服务评价机制,研判差评原因,力促满足合理诉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方面“全覆盖”,确保“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全面实现“三个100%”,倒逼各部门全面优化提升服务质量。

10.坚持融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按照目标一致、流程一致、标准一致要求,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并同步提升线下服务能力。强化数字赋能和数据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大厅建设,在建设管理、智慧发展、功能升级等方面不断创新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确保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任何事项不得拒绝线下办理,不得拒收办事群众提交的纸质资料,不得拒收现金或强制线上办理。加快推进PC端、移动端、自助端和窗口端“四端融合”,以“线上入一网,线下到一窗”的线上线下并行方式提供服务,让事项办理无缝衔接,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

(三)立足政务服务便利化,构建智慧便捷多样服务体系

11.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从便利企业、群众办事角度出发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规范业务和办理标准,加快形成多业务协同、场景化应用。加快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和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交房即交证等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并结合我市实际拓展事项范围。2025年12月底前,进一步扩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拓展服务领域,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打造商洛政务服务“升级版”。

12.提升“跨域通办”服务能力。推进信息和数据共用共享,落实业务办理协同,设置“跨域通办”服务窗口,开设线上“跨域通办”服务专区,全力配合同步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2023年12月底前,配合落实好省级在西安、宝鸡、渭南等市试点推行“市域通办”的基础上,整合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市域通办”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在配合落实好“市域通办”基础上,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工作。2025年12月底前,配合落实好实现更多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事频次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市域通办”。

13.积极落实“免证办”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机制,推出电子证照签发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服务举措,将本部门制发电子证照汇聚至省一体化电子证照系统或市级数据共享交互平台,实现电子证照汇聚共享。优先汇聚2012年至2022年间制发的有效证照,逐步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归集,做到“应归尽归”。新颁发证照严格按照全国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进行制作,存量证照尽快落实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全面支撑开展电子化应用和证照互通互认。重点要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常用电子证照在市级数据交换平台、“一体化”平台(或省“秦务员”平台)汇聚并扩大应用领域。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应用时,利用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或直接取消证照材料,逐步推动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和能够提取电子证照的材料企业群众免于提交,并进一步拓展到涉企纳税缴费、金融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同步推进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收集的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

14.积极推进“掌上办”并拓展“就近办”。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并与全省统一APP“秦务员”对接,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原则,将自建业务系统“手机端”相关服务应用接入“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实现管理、发布、服务“三个统一”,对外提供相同体验感的移动政务服务。2023年12月底前,市级部门已建政务移动应用要向“秦务员”平台移动端整合迁移,新增政务移动应用全部依托“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建设。2024年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全部接入“秦务员”平台移动端,高频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移动端亮证工作有效落实,在日常办事服务中广泛应用。2025年12月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实现“跨省通办”,体验达到“无感漫游”。推动优质资源和高质量服务向基层倾斜集中,向基层服务站点延伸提供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服务,对于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有承接能力的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

15.探索推进一卡通办、一码通办。依托商洛政务服务网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为索引,关联企业群众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充分依托全省统一APP“秦务员”平台集成的数据和服务资源,以“秦务员”平台移动端亮码或展码形式加快融合政务类常用卡、码、证功能,生成服务码,规范和拓展场景应用,实现“一企一码”“一人一码”;以社保卡为基础融合公交卡、健康码等便民类服务,并与服务码融合,实现群众办事“一卡通”,政务服务“一码通”。积极探索“一卡通、一码通”在健康医疗、养老育幼、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

16.深化“承诺办+容缺办”。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各级各部门再梳理出一批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承诺和容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方式和事项监管细则,及时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17.关爱特殊群体并建设政务服务“总客服”。全市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不断加强办事大厅(中心、站)服务保障,满足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需求。不断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落实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通过提前预约提供服务。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医护人员、老弱病残孕等群体开设“绿色通道”服务,对确实行动不便又必须现场检验的服务事项,派出工作人员携带专用设备或物品提供“上门服务”。12345便民服务热线实行“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多渠道受理群众诉求。省、市两级热线一体化运行,推进12345热线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类热线协同联动,对涉及企业群众不满意的合理诉求,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及时回访,全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率。

(四)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政务数据融通共享体系

18.统筹建设政务服务平台。2025年12月底前,参照省级做法,市级部门要整合本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或省“秦务员”平台)全面对接融合。以商洛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即“一体化”平台)为总枢纽,各县(区)、镇(街道办)、村(社区)统一接入使用,不再单独建设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平台。能依托省、市级一体化平台支撑业务办理的,不再单独新建相关业务系统,正在建设或确需单独新建相关业务系统的,要与“一体化”平台(或省“秦务员”平台)对接融合和数据共享,平台沉淀的政务数据要及时与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已建相关业务系统的应统一接入“一体化”平台运行。

19.强化平台服务水平和支撑能力。拓展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根据实际向镇(街道办)、村(社区)延伸。推进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的“一体化”平台与省“秦务员”平台全面对接,由省“秦务员”平台统一提供身份认证、证照核验、电子签章(签名)等服务,逐步实现与“秦政通”政务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联动服务。配合省级落实好省市两级平台政务服务应用一体化管理运营新模式的工作任务。

20.推进信息和数据资源共享。推进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共享,逐步融合社会第三方数据。加快完善基础数据库和相关主题库的功能,通过统筹管理、按需汇聚、整合共享、关联应用等方式,构建形成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数据体系。实现海量政务数据合理分布、安全存储、有序调度,统筹数据备份,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力保障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高效运转,以数据共享支撑政府高效履职和数字化转型。

21.完善智慧服务链条。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围绕智慧健康、智慧医保、智慧人社、智慧住建、智慧民政、智慧养老、智慧体育、数字教育、数字文旅、数字交通、退役军人数字化服务等方面,拓展涉及群众“衣食住行”数字生活场景,提升“一体化”平台个人和企业服务体验。探索“政务+银行”“政务+邮政”“政务+通信”“政务+融媒体”等服务,支持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银行、邮政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等自助终端。

(五)强化政务服务协同,打造安全高效政务服务新品牌

22.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市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设计、统筹推进、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级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做好“一体化”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推进“一体化”平台和便民服务热线建设管理、数据共享、数据统计、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纵向行业引领作用,加强对本行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的指导,结合行业特点探索更多管用可行的改革举措。市、县区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要履行好本级政务服务管理职责,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市、县区司法部门会同同级审批部门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改革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固化行之有效的做法,对需上级统筹解决的政策制度障碍提出建议。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部门派驻人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年度考评等工作;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23.全面强化多端融合和安全协同。依托“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端、自助端等多渠道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动“好办、快办、省心办”多端体验一致,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更好体验助力打造“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办事舒心暖心”的“秦务员”政务服务品牌。强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级做好平台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涉及的公民隐私信息保护,做好信息脱敏处理、加密存储。加强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技术保障,确保政务服务工作中产生、获取的企业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4.全面强化考核考评。建立“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考核机制,围绕在线服务成效度、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五个维度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良性工作机制。要把“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和应用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进行重点督查。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市级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按照全市进度安排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区要明确牵头部门,抓紧细化并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2023年5月底前报市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联系人:元志龙,电话:2316210),作为阶段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不断强化体系建设。市、县(区)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同级网信办、工信局(经贸局)负责统筹协调辖区政务服务及相关平台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市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及时跟踪掌握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度,实现闭环动态管理,定期调度和通报相关任务推进情况,促进“秦务员”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切实落实资金保障。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工作资金保障,对辖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以及自助终端安排必要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相关经费保障可按当地人口规模测算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四)稳步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行业领域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在具体工作推进中,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确保上下“一盘棋”一致推进,突出工作特色和行业特点,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五)积极开展宣传推介。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改革创新经验,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通俗易懂解读政策。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优秀改革案例发布机制,以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优秀案例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