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3-00533 文  号 商政办函〔2023〕45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6-08 17:4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商洛市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细化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确保各级包联责任落到实处,特建立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优先、分层分级、责任单一”原则,强化领导包联责任,全面落实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1236”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基础上,建立并落实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聚焦落实包联责任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两个重点,夯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企业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的质量,实现全市安全风险有效防控、一般事故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总体目标。

三、领导机构

成立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兼任。

各县区要比照成立领导小组,推动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四、工作任务

建立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1236”工作机制,即,用好一个平台,突出两个重点,落实三项措施,建立六项制度。

(一)用好人盯企业(单位)单一责任和隐患排查安全监管平台

建立全市人盯企业(单位)单一责任和隐患排查安全监管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整改登记表的录入、展示,隐患排查整改多维度统计分析、治理督办、隐患预警等功能,达到对全市企业(单位)安全状况、县区及行业分布、安全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一键查询、一网统管,并能够随时调度。

(二)突出包联单一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两个重点

1.落实包联单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优先、分层分级、责任单一”的原则,由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包联,落实安全生产单一责任。一是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优先”原则,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县区企业(单位)实行包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部门班子成员对行业领域市属和重点企业(单位)包联。二是按照“分层分级、责任单一”原则,对数量较多、任务较重的,可按照市县(区)政府领导包联30%,其余由市县(区)部门班子成员包联;对行业领域数量较少的企业(单位),原则上由市县(区)政府领导包联,部门不再包联;由市级包联的,县级不再包联。三是各包联责任人要逐企业落实人盯企业(单位)包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附件1),人盯企业(单位)包联责任原则上三年不变。

2.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包联人负责包联企业(单位)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督促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对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深入包联企业(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指导面上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三项措施

1.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一全三查”。“一全”即包联责任人对包联企业(单位)检查全覆盖。各包联人对包联全部企业(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工作,逐企业(单位)填写人盯企业(单位)包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问题登记表(附件2)。“三查”即采取企业自查、包联人检查、组织专家查“三查”形式来实现对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企业自查,即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专项整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认真彻底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隐患自查整改报告制度。包联人检查,即各包联人要经常到包联企业(单位)开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年至少确定一个安全生产课题进行调研,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指导工作开展,并报市安委办备案。组织专家查,即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中的专业优势,破解包联人在开展隐患排查中不懂、不会、查不准、查不深等问题。

2.落实隐患治理“一单三办”。“一单”即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分类归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要求,交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落实,实现治理销号闭环管理。“三办”即通过现场交办、专项督办、挂牌督办加大隐患治理工作力度。现场交办,对排查发现所有问题隐患,现场交由企业(单位)负责人整改,填写整改责任表并签字。对一般性事故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当场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防止事故发生。专项促办,对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隐患治理,可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明确各部门在此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中的工作职责,防止相互推诿扯皮。对上级交办事故隐患,可采取由安委会发文交办,有关部门具体落实。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销号制度;对整改不到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关闭。

3.包联工作做到“一抓三结合”。“一抓”即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双重预防机制及督促排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等方面加强建设。“三结合”即包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与企业(单位)发展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各包联人要根据包联企业情况,把包联企业(单位)排查治理工作贯穿整个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同日常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实现事故隐患治理常态化管理。与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等开展检查,提高排查事故隐患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检查的计划统筹,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与企业单位发展相结合,包联人在包联安全生产的同时,负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问题的协调解决。

(四)建立六项制度

1.工作协作制度。市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包联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县区重大问题隐患整治等工作;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人盯企业包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2.检查和执法相融合制度。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执法工作相融合,每年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的专业化水平,做到执法与包联相结合、包联与促进相结合。把“隐患是否彻底整改作为执法是否到位”的标准,对不及时整改隐患的企业,严格执法,形成威慑。

3.信息上报制度。各包联责任人要在每次检查结束和问题整改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将人盯企业(单位)包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问题登记表,录入人盯企业(单位)单一责任和隐患排查安全监管平台。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企业信息、包联人变动等情况,组织专人及时更新平台信息,每月至少对企业情况、包联人、隐患数量、排查整改情况等更新一次。

4.工作督办制度。市县政府将人盯企业(单位)包联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督办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办,对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随时进行督办。

5.奖励激励制度。依据《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6.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问题较多的县区或部门,采取约谈、通报、警示等措施进行问责;如没有排查出来问题或者排查出问题没有整治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包联人负包联连带责任,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等规定,对责任人严肃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安排。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要全面落实市政府工作安排,抓实、抓细、抓好人盯企业(单位)包联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形成相对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迅速行动,扎实排查。各县区和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安排,组织各包联责任人深入包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逐企业(单位)填写隐患排查整改问题登记表;市直部门要在开展市属企业(单位)排查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0%要求,每季度至少对县区包联企业(单位)开展1次督导检查。

(三)严肃纪律,督查推动。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问题。督查组对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谁督查、谁验收、谁负责,对工作不认真、进度缓慢、流于形式的人员和单位,将及时采取约谈警示、通报问责等措施,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附件:1.人盯企业(单位)包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

2.人盯企业(单位)包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问题登记表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