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3-00710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23〕87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10:57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和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专班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23〕87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提升人居环境,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商洛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商洛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和商洛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洛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璩泽涛 副市长
副组长:陈昌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汉涛 市城管局局长
明道煜 市应急局局长
成小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管汉朝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
杨占水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雪莉 市工信局副局长
陈军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小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汪全锋 市司法局副局长
何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育 市资源局副局长
南 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市房管局局长
郑佰计 市城管局三级调研员
郭 鸿 市交通局副局长
汪功喜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德峰 市文旅局副局长
罗来良 市卫健委副主任
冯道德 市应急局副局长
刘银生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施屹立 市事务局副局长
刘 欣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李 涛 商州区副区长
索 涛 洛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路漫游 丹凤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开锋 商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黄 博 山阳县副县长
焦荣煜 镇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冯 锐 柞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邢 俊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何汉涛任办公室主任,冯道德、郑佰计、刘银生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日常调度、监督检查、通报评比、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比照成立工作机构,确定分管负责同志,明确牵头部门。各成员单位于8月31日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周颖,电话:2380161)。
二、商洛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璩泽涛 副市长
副组长:陈昌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汉涛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龚胜利 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何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卫 市环境局副局长
张军旗 市城管局副局长
程光文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李建洲 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
赵新选 商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索 涛 洛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路漫游 丹凤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开锋 商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黄 博 山阳县副县长
焦荣煜 镇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冯 锐 柞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邢 俊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何汉涛任办公室主任,张军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负责全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监督检查、通报评比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商洛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2023年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任务清单》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区政府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比照成立工作机构,确定分管负责同志,明确牵头部门。各成员单位于8月31日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张伟,电话:2330682、2315611);自2023年9月起,每月15日前报送最新工作进展情况。
三、商洛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专班
组 长:璩泽涛 副市长
副组长:陈昌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浩 市住建局局长
王宇鹏 市发改委主任
张晓刚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南 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市房管局局长
杨 科 市发改委副主任
何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党广洲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汪 博 市城改中心副主任
李 涛 商州区副区长
索 涛 洛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路漫游 丹凤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开锋 商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黄 博 山阳县副县长
焦荣煜 镇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冯 锐 柞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王浩任办公室主任,南军、党广洲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负责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及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函〔2023〕68号)要求,扎实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各县区要比照成立工作机构,确定分管负责同志,明确牵头部门。各成员单位于8月31日前将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陈妍,电话:2322538、13909149839)。
以上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对应的新任职领导自行接替,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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