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样板市建设提升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4-00016 文  号 商政办函〔2023〕124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1-23 16:1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样板市建设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推动区域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商洛名特优新农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样板市建设提升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特色农业强市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以全市优势特色产业为抓手,推进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我市特色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不断扩大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夯实乡村振兴、富民强市的坚实基础。到2025年,全市累计培育认定特质农品20个以上、绿色有机农产品90个以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总量达到100个以上,名特优新农产品附证企业标识加贴率达100%。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品牌培育,做大产业集群。围绕“菌果药畜茶酒”

特色产业升级,各县(区)立足县域实际和产业基础,集中力量培育首位产业,推动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聚集,形成“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格局。大力实施品牌“点亮”工程,抓好“两品一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认证,进行品牌资源整合,打造柞水木耳、商洛核桃、秦岭泉茗、商洛香菇、商洛丹参、秦岭冷泉鱼、丹凤葡萄酒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启动“商洛山珍”集体商标注册,培育叫响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商洛农业由产品质量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聚焦打造绿色食品、健康医药两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加大龙头企业引育力度,配套发展上下游精深加工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着力打造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二)坚持标准引领,严格质量监管强化规范管理。坚持标准引领,逐步健全名特优新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分级建立认证产品名录清单、监管责任单位清单,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发布技术标准30个以上。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对生产企业、品牌使用企业及线上线下营销窗口等,统一建立名录库、统一进行监测管理,对生产基地投入品使用、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生产加工原材料和终端产品、包装材料和包装标签等,统一进行全程排查和随机抽检,不断强化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前后全过程监管。加强获证产品监督和农产品定量监测,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责令行业监管部门和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加强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业环境污染治理,维护品牌信誉,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严把准入关口,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实行生产主体信用等级管理,建立主体规范生产、准出依法用标、市场常态查证的工作机制。落实名特优新农产品附证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生产基地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提升企业自控自检能力,严格产地准出。深入开展市场查证验证专项治理,加强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和追溯,加强流通环节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监督检查,严把认证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口。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增强企业民众法律意识,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产品效益。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充分发挥县级政府资源统筹优势,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因村制宜,探索适合优势产业发展的最佳模式。用足用好秦创原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改变传统生产方式,推动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促使低产变高产、低效变高效。推广“企业+场社+基地+农户”等模式,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通过分户生产、订单收购、土地流转、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让群众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积极创建省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标杆企业、市级标准化镇办监管站和生产管理示范单位,优选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培育一批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五)强化宣传推介,打造品牌效应。不断开拓市场,加大名特优新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参加农高会、农贸会、展销会等节会活动,依托宁商协作、西商融合协同发展等机遇,扩大南京、西安等地商洛农产品专卖店规模,壮大消费群体。抓住中欧班列“商西欧”专列运营等契机,加强农副产品流通合作,提升商洛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坚持走品牌化发展之路,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样板市”金字招牌,支持培育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推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实现产品优质优价,以品牌带动乡村产业做精做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推进高度重视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任务抓手,切实加强统筹协调,逐级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市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样板市建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组成。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能职责,拿出具体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扶持力度,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名特优新产品认证、品牌推广、检验检测、质量监管等工作经费不少于30万元,在产业资金中列支名特优新产业发展专项,对认证产品较多、发展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持证单位和附证企业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和扶持。要创新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资开发。同时,要做好政策性保险服务工作,为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三)强化技术支撑。优化技术协作,深化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作,深入推进两地三方《农业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要联合国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成立专家工作站和科技服务团,强化技术指导,开展科研联合攻关,破解技术难题,不断提升商洛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和质量。

(四)强化督导考核。对县区确定的重点产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联系指导,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月评比、季通报、年考核”机制,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实行公开通报,年底组织考核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严督实考倒逼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