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4-00386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24〕38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17:07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落实情况的通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24〕38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精心谋划、科学部署、稳步推进,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改善老年人基本生活状况,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一都四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2023年,市、县区两级人社、财政部门严格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9〕28号)精神,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考评要求,市级实现“三年连调”提标10.5元。丹凤县坚持干在先、走在前,率先扛起县级主体责任,自主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2元,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现场会在丹凤县召开。
柞水县克服财力紧张困难,一次自主提标10元,实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大幅度提升。山阳和洛南、商州、镇安等县区也分别提高3元和5元标准,促进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3元,平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水平达到每人每月158.31元,推进我市该项指标在全省考核中进位1名,居全省11个地市第9位。
当前,距离完成省“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月人均达到180元”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分析形势,明确差距,奋力赶超,全力推动规划任务落实和考核位次提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县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情况予以通报(详见附件),希望各县区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投入,持续改善民生,科学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标准,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力争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制定的目标。
附件:各县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统计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县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统计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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