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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商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印章的通知

  • 索引号
    szfb/2024-00527
  • 发文文号
    商政办发〔2024〕10号
  • 发文机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5-30
  • 效力状态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4-06-26
  • 文件标题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商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印章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办字〔2024〕60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牌子。从即日起启用“商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章(印章编号:6110020089363)。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级机构改革变动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转隶职责调整及撤销的通知》(商编发〔2024〕6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原下属“商洛市政务信息服务中心”更名为“商洛市数据服务中心”。从即日起启用“商洛市数据服务中心”印章(印章编号:6110020089365),原“商洛市政务信息服务中心”印章(印章编号:6110020057061)作废。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设立市县(区)康养发展服务中心的通知》(商编发〔2024〕6号)精神,设立“商洛市康养发展服务中心”,隶属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从即日起启用“商洛市康养发展服务中心”印章(印章编号:6110020089364)。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此件正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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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商洛市数据服务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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