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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4-00750 文  号 商政办函〔2024〕35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4-18 11:19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加快打造“一都四区”,持续推动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市建设,全面加快中药材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就做好2024年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中药产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市道地中药材资源优势,加快推动中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化种植,健全中药材行业规范,加强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打造精品中药材,推动中药材提质增效,增加群众收入,助推乡村振兴。全年新发展中药材基地10万亩,实施野生中药材基地抚育管护10万亩,新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21个,开展技术培训50场次5000人次(具体目标任务见附表)。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规定,开展道地中药材种质收集、保存、筛选和扩繁工作,加强濒危种质资源保护,重点做好以连翘、五味子、金银花、天麻、葛根等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严厉打击抢采掠青、乱采滥挖破坏性行为。依托县域优势资源禀赋,差异化培育发展优质道地中药材骨干品种,支持建立一批连翘、黄芩、桔梗、天麻、五味子等道地大宗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二)加强优质品牌创建。加快推进“商洛连翘”、“商洛丹参”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工作。加快以“十大商药”为主的地方《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制定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健全生产规程、质量体系、安全体系,带动农民按标准生产、规范管理,推进道地药材全程标准化生产。健全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加强中药材的生产地块、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种植养殖、采收和产地初加工等关键环节质量追溯,推进全市中药材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强化宣传推介,充分利用节会活动,积极为中医药企业、园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搭建产销对接和合作交流平台,广泛宣传推介道地中药材,持续提升“商药”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加强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加快以野生抚育、林下种植为主的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示范基地建设。充分挖掘林下潜力,推行林药间套、果药间套、粮药间套等复合种植模式,走“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订单”的发展路子,推进生态化、绿色化、规范化药源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探索珍稀濒危野生中药材人工、半人工种植方法,拓展野生中药材生产基地。开展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用量,确保中药材质量和品质。抓点示范,打造亮点,每县区至少抓好3个精品示范基地,通过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提高全市中药材基地集约化、规范化、生态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宣传招商力度。加大“十大商药”品牌的宣传推介,对产量大、品质好的连翘、桔梗、五味子、黄芩、天麻、丹参等重点道地中药材实施“品牌创建”工程,每县区至少创建1个中药材品牌。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推介会、招商会等机遇,大力推介宣传。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知名中医药企业来我市建基地、搞加工。加大中药材加工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引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特色商药深度研发和精深加工,不断拓宽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领域,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中药材附加值和竞争力。

(五)加强技术服务保障。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依托科研团队的力量,在种植、加工、管理等方面为企业、药农提供科技支持和服务。加强技术培训,组织企业、药农、技术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聘请不同领域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培养更多技术骨干和“土专家”,发挥示范带动示范作用。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的技术服务作用,深入种植基地、企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和提供市场信息,有效提升中药材产量和品质,助推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发展中药材产业作为打造“一都四区”、助推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链长制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力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县区要持续加大对中药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将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充分利用衔接资金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中省重大产业项目资金向中药产业倾斜,加大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种植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扶持,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定期组织中药材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种植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中药材种植、加工等技术培训指导,及时向药农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种植、加工、管理、销售等环节技术难题,有效提升中药材产量和品质。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年任务高质量完成。市级各职能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任务完成较差的县区通报进行跟踪督办,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开展。

附件:商洛市2024年中药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商洛市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项 目

合计

商州

洛南

丹凤

商南

山阳

镇安

柞水

一、新发展中药材基地(万亩)

10

2

2

1

1

2

1

1

一季度

3.2

0.8

0.5

0.4

0.5

0.1

0.4

0.5

二季度

3.57

0.6

1

0.25

0.4

1

0.3

0.02

三季度

0.67

0.2

0.2

0.05

0

0.1

0.1

0.02

四季度

2.56

0.4

0.3

0.3

0.1

0.8

0.2

0.46

二、野生中药材基地抚育管护(万亩)

10

1.5

2

1

1.5

2

1

1

一季度

2.3

0.5

0.2

0.1

0.6

0.1

0.2

0.6

二季度

3.53

0.2

0.8

0.3

0.4

1.5

0.3

0.03

三季度

1.52

0.3

0.4

0.4

0.2

0.1

0.1

0.02

四季度

2.65

0.5

0.6

0.2

0.3

0.3

0.4

0.35

三、新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个)

21

3

3

3

3

3

3

3

四、开展技术培训(场次/人)

50/5000

6/600

10/1000

6/600

6/600

10/1000

6/600

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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