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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5-00103 文  号 商政办发〔2024〕24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4-11-19 17:15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商洛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按照《陕西省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试点方案》(陕建发〔2024〕113号)要求,商洛市作为全省试点城市之一,决定在全市城区(县城)开展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实用、便利、美观的原则,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重点,以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为载体,积极开展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深化拓展城市管理“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加强城市小微公共空间的治理和利用,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空间,不断满足群众绿色休闲、文化娱乐、运动健身、停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纳入专项工作的城市小微公共空间。

1.深入调研摸清现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社区现状摸底、街道社区意见建议和公众意见收集等工作,结合整治重点,综合确定纳入专项整治提升的项目。项目现状要求用地使用性质明确、权属清晰,位置在居民步行5-15分钟范围内,地块规模不限。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完整社区建设要求,充分挖掘、灵活利用宅间绿地、闲置空地、环境死角等各类公共空间,尽可能增加可供居民休闲活动的公共场所和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等。对设施不完善或使用低效的现有公共空间,要进一步完善空间设施,提升空间功能,满足居民高效便捷的生产生活需求。

(二)实施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九大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按照不同使用场景和使用功能,重点开展九大行动。

3.实施城市环境死角整治提升行动。聚焦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等环境死角,提升物业管理和日常清扫保洁水平,全面清理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的公共空间、消防通道,破坏、毁坏公共绿地,以及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综合考虑小微公共空间特点,结合整治成效,创新景观设计方法、运用新技术新材料、融合弘扬社区文化等因素,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休闲空间、景观节点等,切实改善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4.实施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和物业服务管理提升行动。开展居民小区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整治环境卫生、拆除乱搭乱建、规范车辆管理、增加充电设施、物业管理全覆盖、因地制宜改造提升,做到小区环境卫生整洁、空间布局合理、车辆停放有序、治安管理智能。全面推广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管理“4+5”模式,重点规范和提升城区“三无”小区、单位自管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构建“服务到位、环境优美、秩序井然、业主满意”的居民小区新秩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5.实施便利出行整治提升行动。遵循“安全、有序”原则,全面清理占用公共空间的“僵尸车”,私自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无序占道经营等行为,严格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管理。挖掘小微公共空间,提升改造或新建一批充电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及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合理新增施划停车泊位,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打造更加便利的社区出行环境(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6.实施文体休闲空间整治提升行动。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桥下空间、边角地、闲置空地、拆违腾退地等,以打造“国际排球之城、中国赛事名城”为主线,深度融合商洛地方特色文化,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排球、乒乓球、足球、篮球、游乐场等活动场地,融合建设一批城市新型文化阅读空间,布局一批小舞台、小广场或景观节点、休闲设施,打造15分钟可达的休闲娱乐空间;完善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系列群众文化和体育赛事活动,增进邻里交流沟通、互动互助,促进城市与市民交互、共生,营造守望相助、睦邻友好、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7.实施便民服务设施整治提升行动。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完善城市公共空间配套服务设施,在小微空间、公园绿地增加直饮水、休闲亭、座椅、健身器材、智能分类垃圾桶等人性化、便民化、智慧化设施,合理设置夜景照明光源,统筹城市公厕、书屋等,合理设置城市便民驿站,提供热水、急救药品、雨伞、充电宝、血压测量等便民服务,绘制城市便民服务地图,加强公共设施日常维护,让公园更美丽,让市民和游客更方便、更舒心、更幸福(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8.实施城市、街道、社区文化品质和功能提升行动。把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作为传承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社区风貌特色的载体,注重将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重点,充分挖掘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资源,在文化主题、风貌特色、设施配置、园林绿化、地面铺装等方面创新形式,推动城市小微公共空间在环境秩序、功能色彩、艺术美感、文化品质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着眼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打造以人为本的复合型城市小微公共空间,强化街道社区破损路面修复和井盖、管网、路灯检修维护;在居民聚集区、社区活动场所、健身步道等区域合理规划布局临时便民摊点、潮汐市场,统一规范设置便民摊位,引导群众免费使用;加强马路市场管理,划定区域限时开放使用;在学校周边设置暂座吧、增设停车区等,方便家长休息等候;在医院、商场周边增设、扩大非机动车停车点,强化停车秩序管理,方便群众就医、购物等,改造和补齐区域短板,推动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9.实施城市滨水空间整治提升行动。做活治水、蓄水、用水、护水“四水”文章,持续深入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滨水公园管理维护和河道管理,打造美丽城市水体,让老百姓能够看到水、亲近水、享受水,实现有河就有水、有水就有景,把城市水系打造成为“城市会客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0.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外立面改造、老化水气暖管网更新等,改善小区品质和颜值,激发小区新活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1.实施夜市经营整治提升行动。支持商户夜间限时出店经营,合理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环境卫生、餐饮油烟、噪声防治等工作要求,引导商户文明有序经营夜市;利用社区闲置空间或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夜间市场,引导流动摊点、小摊贩集中入市经营、统一管理;对现有夜市进行提升改造,统一标识、完善设施、增设摊位、提升夜景,打造夜间经济新亮点(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三)探索创新城市小微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模式。

12.建立城市治理“一委一办一平台”长效机制。市本级和各县区要完善“一委一办一平台”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融入城市治理体系。要拓展智慧城管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搭建智慧监控、智慧调度、智慧停车、智慧市政、智慧执法、生命线工程等信息化系统,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3.建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城市治理问题反馈机制。统筹梳理智慧城管巡查、12345(12319)政务热线、全民城管随手拍、各类投诉举报、网络及各类媒体发布的涉及城市公共空间管理难点热点问题,分析找准群众期盼,按照“当下改、长久治”的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统筹纳入城市更新行动、园林绿化提升、完善社区建设等民生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4.以城市管理进社区机制为载体推动多元共治。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面对面”活动,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积极融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社区城管工作室全覆盖,完善群众、物业、社区、城管四方协商机制,定期开展巡查,源头收集处置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积极采纳群众合理化建议,确保整治提升后的公共空间为民所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15.加强财政保障,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治理。要加大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投资力度,将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项目建设、长效管护和运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步骤

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从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制订方案(2024年11月前)。围绕工作任务,全面展开调查,摸清底数,掌握群众需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小微公共空间整治的区域及项目,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清单。

(二)筹划部署,组织实施(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底)。按照工作方案和项目清单,科学筹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专项工作。

(三)组织验收,巩固提升(2025年4月至2025年5月底)。组织对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问题整改和巩固提升。

(四)总结经验,复制推广(2025年6月)。认真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做好复制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落实(附件1)。各县区、各牵头单位也要比照成立工作机构,统筹结合“干净商洛”创建、“两拆一提升”成果巩固和居民小区环境整治等工作,立足实际,制定专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项目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质量为先。各级要做好社会公示,将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项目实施内容、责任单位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全过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项目质量。要组建相关领域的专家团队,对已经完成的城市小微公共空间项目进行验收,确保设施设备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三)注重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注重统筹协调,凝聚部门联动合力,共同推进任务落实;要建立评估评价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跟踪问效,扎实推动专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的重要性、实用性、惠民性,全面展示整治提升的工作成效,让群众切实看到变化,享受政策“红利”。要积极鼓励,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巩固扩大整治提升的广度、深度,打造更加宜居宜业的美好环境。

(五)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复制推广。要坚持边试边干边总结,及时梳理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包括案例概况、整治措施、整治效果、群众评价等内容,探索形成一批接地气、通民情、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典型经验,及时报送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提升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在全域推广。

(六)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认真筹划部署,列好时间表,画好路线图,把控好时间节点,督促好阶段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的工作方案、项目清单(附件2)和工作联系人回执(附件3),请于2024年11月22日18:00前报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卢斌,联系电话:2315611,邮箱:25991579@qq.com),2024年12月20日、2025年6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附件:1.商洛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2.商洛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项目清单

3.工作联系人回执

附件1

商洛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

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璩泽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昌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汉涛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陈军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昌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南 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市房管局局长

柯长春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德峰 市文旅局副局长

李 娜 市体育局副局长

马敏红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淑玲 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 欣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李 涛 商州区副区长

索 涛 洛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路漫游 丹凤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开锋 商南县委常委、副县长

黄 博 山阳县副县长

焦荣煜 镇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冯 锐 柞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邢 俊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何汉涛任办公室主任,张军旗、南军、康世明任办公室副主任。专班办公室负责全市城市小微公共空间整治提升工作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协调调度、监督检查、通报评比、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比照成立工作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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