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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zfb/2025-00425 文  号 商政办发〔2025〕13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5-27 16:17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洛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

商洛市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多面广,是全省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市之一。《商洛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共18889.0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96.52%,其中高易发区5017.58km2、中易发区7114.24km2、低易发区6757.23km2,分别占全市总面积25.64%、36.35%、34.53%;非易发区面积681.96km2,占全市总面积3.48%。经汛前排查确认,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355处,按灾害类型分:滑坡1210处、崩塌60处、泥石流74处、地面塌陷11处;按县区分:商州区149处、洛南县128处、丹凤县201处、商南县138处、山阳县433处、镇安县220处、柞水县86处。在册隐患点共威胁11228户52034人55675间房屋,潜在经济损失约34.65亿元。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区1131个,按风险区等级分:极高风险区26个、高风险区281个,中风险区824个;按县区分:商州区174个、洛南县220个、丹凤县78个、商南县135个、山阳县181个、镇安县232个、柞水县111个。

(二)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24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帮助下,在各相关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人盯人防抢撤”工作机制,做细做实“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地质灾害防治全链条闭环管理,扎实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成功应对了多轮降雨过程,尤其是七、八月强降雨过程,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伤亡事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40起,造成139间房屋破坏或掩埋,直接经济损失980万元,无人员伤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7起,避免145人伤亡,成功预报占比67.5%,商南县兰家坪滑坡成功预报入选自然资源部2024年8月全国成功避险典型案例。

2024年实施了3个重点镇风险调查评价项目、4个工程治理项目;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34681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59期;紧急避险撤离20936户51668名群众;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709场次,参演人员68553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1246场次,参与人员75230人次;全年核销隐患点33处,新认定隐患点44处。

二、汛期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汛期我市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汛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涝重于旱。5-10月份总降水量550~800毫米,与常年同期比较偏多1~2成。结合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综合研判,区域性和阶段性强降水和暴雨山洪引发的地质灾害较明显。

5月降水量50~80毫米,与常年同期比较属正常。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一般。需重点防范西十高铁、西康高铁、西气东输、水利水电工程等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6-8月降水量350~500毫米,与常年同期比较大部分地区偏多1~3成。6-8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短时强降水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商州区西北部、洛南县北部、丹凤县北部、商南县西南部、山阳县南部、镇安县南部、柞水县北部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应加强防范。

另外,商州区刘湾—柞水县营盘、商州区北宽坪—丹凤县庾岭—洛南县高耀—商南县清油河等花岗岩类发育地区,商州区陈塬—丹凤县商镇、商州区西荆—洛南县寺坡、山阳县城关—商南县过风楼等砂砾岩类发育地区,需重点防范暴雨山洪造成的次生滑坡、泥石流灾害。

9-10月降水量150~220毫米,与常年同期比较偏多1~2成,华西秋雨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强度略偏强。秋淋天气为地质灾害易发期,持续降水入渗,土体含水率增大,易引发滑坡灾害,重点加强对各县区凹坡及阶梯型坡耕地、洛南膨胀土地带滑坡灾害的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滑坡主要分布在盆地边缘及各大河谷斜坡地带,稳定性差,危害大,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堆积层滑坡居多,岩质滑坡次之。崩塌主要分布在断裂带两侧及公路沿线,规模以小型岩质崩塌为主。泥石流主要分布在洛南北部及山阳、柞水部分区域,规模多为中小型。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商州、洛南、镇安等县区矿山采空区。

(二)重点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面积7344.97km2,占全市面积37.53%,包括县城、集镇、人口密集的村庄及交通线、学校、矿区等范围,主要位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域。全市共划分了30个重点防治区,分别为:商州区大荆—板桥、牧护关—麻街、杨斜—麻池河、夜村—北宽坪4个重点防治区;洛南县巡检—陈耳、洛源—保安、城关—三要3个重点防治区;丹凤县龙驹—武关、竹林关—寺坪、峦庄—花瓶子3个重点防治区;商南县清油河—富水(312国道沿线)、郭山路沿线、商郧公路、县河口—湘河段丹江沿岸、新庙—黄土坡、十里坪—东岳坡、黄龙台—赵家台滔河流域、大竹园—穆河流域、汪家店—金家坪段9个重点防治区;山阳县高坝—银花、板岩—南宽坪、户家塬—杨地、天竺山—漫川关、延坪—法官、天桥—照川沿线6个重点防治区;镇安县东川—云盖寺—午峪沟—回龙—大坪—米粮—熨斗坪—西口—青铜关、木王—达仁2个重点防治区;柞水县乾佑河沿岸、小岭—柴庄、曹坪—肖台3个重点防治区。

(三)重点防范区段

1.重点防范城镇。根据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城镇居民受地质灾害威胁程度,将商州区杨斜镇、板桥镇、牧护关镇、夜村镇,洛南县城关街道、巡检镇、灵口镇、石门镇,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峦庄镇、寺坪镇、武关镇、竹林关镇、花瓶子镇,商南县城关街道、湘河镇、过风楼镇、十里坪镇、赵川镇,山阳县城关街道、十里街道、中村镇、杨地镇、天竺山镇、高坝店镇、板岩镇、户家塬镇,镇安县永乐街道、达仁镇、高峰镇、回龙镇、米粮镇、青铜关镇、柴坪镇,柞水县乾佑街道、杏坪镇、瓦房口镇、小岭镇共38个镇(街道)确定为重点防范城镇,这些镇街地质环境脆弱,人口集中,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在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性大。

2.重点防范地段。重点防范地段主要为公路、铁路交通沿线的12个地段。包括西康铁路柞水—安康界段,西合铁路丹凤段;榆商高速商州—洛南段,沪陕高速丹凤月日—竹林关段,福银高速山阳城关—漫川关段,包茂高速镇安—安康界段;312国道商洛段,242国道洛南城关—石门段,344国道洛南城关—三要段、柞水段,242国道山阳色河铺—南宽坪段,211国道镇安段等。

四、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地质灾害防治全链条闭环管理工作模式,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通过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等防治措施,不断提高风险隐患调查识别精度,全面提升“人防+技防”监测预警能力,压紧压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责任,着力做好2024年及以前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收尾验收工作,高质量推进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实现隐患点和风险区应急演练全覆盖,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切实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主要任务

1.调查评价

(1)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应急、住建、水利、交通、教育、文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风险区,重要城镇、公路、铁路、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活动区和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巡查排查,及时上报灾险情信息,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要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

(2)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对陕西省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中心下发的疑似地质灾害隐患图斑开展地面调查与核查工作,对确认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分类施策进行综合防治。

(3)开展地质灾害精细化风险调查评价。今年实施商州区牧护关镇、洛南县灵口镇、丹凤县商镇、山阳县小河口镇和中村镇、柞水县红岩寺镇6个重点镇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详细调查区内孕灾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及隐患,总结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研究地质灾害形成机理与成灾模式,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提出风险区管控对策、措施、建议,不断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精准度,为基层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依据。

2.监测预警

(1)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属地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明确在册隐患点的防治责任人和监测人,发放“两卡一预案”,按照监测技术要求开展常态化监测和强降雨期间加密巡查监测。要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的培训,指导责任人和监测人严格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强降雨期间要加密巡查频次,一旦出现险情迹象,要及时上报,按照《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及时启动防抢撤预案,果断组织人员撤离,并加强撤离人员管控,避免人员伤亡。

(2)加强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普适型监测预警工作,强化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确保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5%,不断降低预警虚警率,发挥好防灾功效。要及时处置预警信息,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发现灾险情征兆,及时果断撤离人员。各技术支撑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阈值研究,完善监测预警模型,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

(3)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开展中长期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短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县(区)、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建立逐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响应闭环管理制度,明确各有关单位责任和措施。

3.综合治理

(1)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对纳入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依照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组织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实施2025年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的洛南县城关街道办王院村十二组滑坡治理工程、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罗家社区葫芦塬滑坡治理工程、丹凤县竹林关镇王塬村陶家院崩塌治理工程、镇安县达仁镇镇政府后院滑坡治理工程、柞水县曹坪镇中坪社区四组泥石流治理工程、柞水县乾佑街办迎春社区后沟口崩塌治理工程、商南县清油河镇吊庄村一组田玉锋等房后滑坡治理工程7个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商洛市商州区蟒龙峪九组十组滑坡专项勘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并经终验合格后,要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及时销点。

(2)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坚持“技术认定、政府引导、应搬尽搬”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受威胁群众,在尊重意愿的基础上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年度避灾搬迁实施方案,多措并举组织实施,全力实施好避险搬迁安置任务,让受威胁群众摆脱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4.风险管控

(1)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从源头抓好地质灾害防治。

(2)各级人民政府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强化重大工程和农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法依规对各类工程建设期和运营管理期相关部门、单位的防灾减灾责任、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轻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全力避免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

(3)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压实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群测群防员(巡查员)四级责任,认真落实风险隐患十二条管控措施。汛前全面更新“一库两清单一体系”,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5.能力建设

(1)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依据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各县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2)抓好地质灾害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地质灾害信息速报制度、预警信息“123”叫应制度等工作机制,及时上传下达灾险情信息和防灾部署要求,做到响应快速有力、信息报送及时高效、传达指示准确到位。

(3)逐步建立地质灾害复查认定制度。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逐步建立地质灾害复查认定制度,加大对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的指导力度,规范应急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能力和水平。

(4)加强宣传培训演练。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镇(街道)、村(社区)、厂矿、工地、校园等开展地质灾害警示教育和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公众的防灾意识。同时,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现隐患点和风险区应急演练全覆盖。各县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5)加强平战结合队伍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健全完善“对口到市、派驻到县”的平战结合技术支撑体系,建立技术队伍“驻县包乡”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平时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工作,全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灾情调查、责任认定、灾害核查等应急技术支撑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防灾人员直接责任,全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日常防治工作经费和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避灾搬迁等项目经费,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及资金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市地质灾害联席会议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和成因认定;应急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着力破解短临预报难题;教育、住建、交通、水利、文旅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防治合力,共同防治地质灾害。

        (四)加强督导检查。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级财政投入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完成情况、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工程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加快推进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高质量完成,尽早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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