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5-00437 | 文 号 | 商政办发〔2025〕10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17:33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办发〔2025〕10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省级驻商有关单位:
《2025年全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全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按照《商洛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商发〔2024〕3号)要求,加快推进“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个工程,着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规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市两会部署,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主线,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我市科技型企业群体,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为牵引、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为重点、以瞪羚企业申报认定为突破,扎实推进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全力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
二、目标任务
加快科技型企业扩量提质,提升规上工业企业中科技型企业占比,推动更多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力争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5%,分别突破850家和200家;瞪羚企业数量达到20家;规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20%以上(具体培育目标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
1.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信息库。各县区要强化科技、税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配合,对有研发活动企业的运行状况、研发投入、科研项目、科技人员、知识产权等情况开展常态化摸底调查,对基本具备科技型企业申报条件和条件稍有欠缺的企业,进行精准培育服务,并认真填报《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摸底表》(见附件2),于4月2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联系人:付文涛,电话:2381500,13319146752),市科技局汇总后建立全市培育库。
2.构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动员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全部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到应评尽评。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在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方面对培育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分批次开展培育。立足现有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在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现和培育一批瞪羚企业。遴选一批基本具备申报科技型企业条件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的培育机制。
3.加强政策宣传和申报培育辅导。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多渠道宣传科技惠企强企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企业创新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科技政策培训和申报辅导力度,针对重点培育企业,各县区要建立专人联系制度,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专业辅导和精准服务,提高科技型企业申报质量和成功率。
4.巩固科技型企业保有量。对有效期满需重新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各县区要加强跟踪联系、主动服务,及时指导企业进行重新申报认定,确保科技型企业存量只增不减。同时,大力开展科技招商,对新引进落地的市域外科技型企业,在有效期内办理完异地搬迁的,享受我市新认定的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对市域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科技型企业培育梯队。
(二)强化企业创新能力
5.鼓励企业建立各类创新平台。统筹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双清零”行动,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能级科创孵化器、中试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院所共建省级高水平研发平台,在政策扶持、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6.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围绕重点产业和技术需求,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牵头申报、实施各级各类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行业细分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7.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服务。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有效指引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方向,形成高价值专利并转化运用。鼓励企业生产和使用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产品和优势产品,推动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8.多措并举激发企业创新意识。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博览会、农高会等各类重点展会,并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创新型企业发展经验,拓宽企业创新发展视野。向企业选派“科技副总”,为企业创新发展把脉问诊,引导企业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完善内部研发管理制度,建立科研人员激励制度,推广应用创新方法。
(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科创服务
9.帮助企业引育科技人才。为企业搭建高层次科技人才供需平台,拓宽人才引育渠道,精准对接企业科技人才需求。加大青年科技新星、创新创业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培育和支持力度,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0.支持企业科技合作协同创新。聚焦企业技术需求和发展短板,为企业科技合作牵线搭桥,引导和支持企业与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人才培育等。
11.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帮助企业争取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项目,助推企业最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开展先进技术成果集中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强供需精准对接,促进企业技术交易和成果转移转化。
(四)降低企业科技创新成本
12.落实涉企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帮助符合条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科技成果转化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有关支持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瞪羚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引育、科技成果转化等各项涉企科技奖补和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13.加强科技金融支撑服务。强化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协同联动,为企业做好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战略和服务需求,探索和发展灵活多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和融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优质企业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秦创原专区挂牌,推动企业通过区域股权市场获得差异化资本市场融资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四、保障措施
14.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市科技局成立科技型企业扩量提质工作专班,各县区应充分发挥在企业培育、引进以及扶持企业发展、提升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促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
15.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各县区要提高对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的责任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其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并完善激励政策,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不断涌现、快速成长。
16.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市科技局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调度工作,定期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信息,对培育进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各县区要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的成功典型案例,提升企业知名度和荣誉感,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5年全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目标分解表
2.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摸底表
附件1
2025年全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目标分解表
县区 类别 |
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家) |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家) |
认定瞪羚企业(家) |
||
复审 |
新增 |
培育目标 |
|||
商州区 (商洛高新区) |
188 |
8 |
8 |
16 |
1 |
洛南县 (商洛经开区) |
110 |
2 |
5 |
7 |
1 |
丹凤县 |
115 |
4 |
4 |
8 |
1 |
商南县 |
107 |
4 |
3 |
7 |
1 |
山阳县 |
136 |
6 |
4 |
10 |
1 |
镇安县 |
104 |
6 |
3 |
9 |
1 |
柞水县 |
100 |
2 |
3 |
5 |
1 |
合计 |
860 |
32 |
30 |
62 |
7 |
附件2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摸底表
县区(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领域 |
成立时间 |
销售收入 (近三年) |
研发费用 (近三年) |
知识产权 (详细情况)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2025年瞪羚企业培育摸底表
县区(加盖公章) :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领域 |
成立时间 |
营业收入 (企业成立15年内填写复合增长率、10年以内填写2024年营业收入) |
研发投入 (近三年) |
雇员 增长率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备注 |
填表说明:营业收入部分,企业符合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则填写近三年复合增长率=(-1)*100%,如符合潜在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则填写近两年复合增长率=(
-1)*100%;雇员增长率部分,企业符合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则填写近三年复合增长率=(
-1)*100%,如符合潜在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则填写近两年复合增长率=(
-1)*100%;请结合实际摸底情况在备注栏注明培育目标,瞪羚企业或潜在瞪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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