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21-1126013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21〕100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21〕100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商洛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矫增兵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魏 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永康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宋 涛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书志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涛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薛小平 市委编办副主任
张 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小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学哲 市司法局副局长
魏晓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邢建利 市人社局副局长
古金卓 市卫健委副主任
阮景霞 市总工会副主席
饶 佳 团市委副书记
段 萍 市妇联三级调研员
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动员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其他有关事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局长王涛兼任,副主任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学哲兼任。委员会组成人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该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自行安排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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