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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9-0202009 文  号 商政办发〔2019〕11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2-02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文件及省政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清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权益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落实“六稳”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民营企业权益的重要手段。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确保各阶段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明确目标任务,夯实清欠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函〔2019〕6号)要求及责任分工,按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完善细化本辖区、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逐月制定清偿计划,对应偿未偿的拖欠余额,要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于既定时间节点全部完成清偿。对于确因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清偿的,要列出明细,逐项说明原因,并制定具体清偿计划。进一步落实各县区政府对所辖区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是本系统、本行业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欠款主体是清欠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映情况。请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全面梳理前期工作情况,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分析拖欠账款分布特点、产生拖欠成因等情况,发现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及政策建议。全面、及时按要求报送月度报表和有关情况,清欠工作中发现的较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清欠办反映。请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从3月份起,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情况(2月份因春节放假时间调整为11日)。台账报表数据要经本级有关部门相互核实确认后,经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盖章后报市清欠办(市工信局)。

四、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此次清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请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沟通对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互联互通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基础工作,掌握一手数据,完善基础资料,推动清欠工作有序开展。对清欠工作走过场、瞒报谎报漏报清欠情况或虚报相关数据的县区和部门,给全市清欠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报表

2.政府部门(含所属机构及事业单位)拖欠民营

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明细表

3.国有大型企业(含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

业账款明细表

4.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偿还计划表(参考样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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