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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8-0719006 文  号 商政办发〔2018〕42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7-05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模式,打造全域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样板,探索全省质量兴农、质量脱贫的新路径,陕西省农业厅、商洛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商洛率先开展“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普遍提高,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品质消费、绿色消费、个性消费、多元化消费成为新的消费趋势。吃得安全、营养、健康,享受清新美丽的田园风光、洁净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适应供给体系与消费市场的再平衡,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性、供给的有效性、品类的多样性,成为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工程。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中省提出质量兴农战略,农业部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加快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开展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是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重要举措,是以点带面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路径。率先在商洛市实施共建行动,将全面提升商洛全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品牌创建合力,对于建设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保障产业安全,推进质量脱贫、质量兴农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总纲,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为目标,运用农业信息化手段,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强化产前源头控制、产中过程监管、产后质量追溯,进一步夯实监管、检测、执法和标准化生产工作基础,建立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质量安全动态全程监管机制,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产业新优势,让产品产得优、卖得好,品牌叫得响、过得硬,促进产业扶贫和质量脱贫,探索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加快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省市共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构建追溯平台,制定扶持措施,省市共建,县区及部门联合推动,夯实主体责任,县级以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三品一标”获证企业为主要实施载体。

强力推进,规范运行。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市级负责工作方案和政策制定,统筹推进,县区负责辖区内工作的落实,企业实施。加强监管,规范运行。

科学应用,信息共享。不断丰富完善动态监管平台,联合建立大数据系统。精确分析,科学应用,开放存取,数据共享。

产品安全,质量兴农。规范生产管理,提升经营水平,强化质量监管,确保产品安全。促进质量脱贫和质量兴农。

三、目标任务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提升、两覆盖”工程,确保全市农产品(含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始终保持98%以上,实现农业质量效益全面提升。2018年建立健全涵盖市、县区、镇、企的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将495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全部纳入追溯监管;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14个,标准化示范基地50个。力争到2019年,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3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个,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105家,标准化镇监管站100%达标,辖区内所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三品一标”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平台和合格证管理,实现质量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两个全覆盖”。

四、重点工作

(一)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牢固树立标准引领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打造农、林、水产品标准化基地,从源头上夯实大产业和大健康的生产基础。加强农业新技术引进、推广、集成与应用,加快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市农业局修订《商洛市生态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县区农业部门编制特色产业生产技术规范,生产基地(企业)制定生产操作手册,落实生产基地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制度、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制度、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制度、农产品生产登记制度、农产品保管销售制度的“五项制度”,完善可追溯的生产基地主要责任人档案、技术培训档案、生产操作记录档案、产品保管销售档案的“四项档案”。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引进、集成与应用,加快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农业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环境重金属污染防治与耕地修复技术等农业新技术推广。

(二)经营主体管理水平提升。全面落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和内检员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主体承诺率100%,落实企业内部保障农产品质量的管控措施和机制,切实提升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市农业局印发将质量安全要求纳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认定标准的指导性意见,推进各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认定工作。各县区制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认定标准,启动认定工作,推动经营主体晋档升级。开展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告知活动,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各镇要做好生产基地的生产指导和日常监督,监督经营主体内部质量控制责任落实,强化内检员工作,督促企业健全生产档案,如实记录,真实有效。2018年将现有市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三品一标”企业全部纳入追溯,实施合格证管理。2019年认定一家纳入一家,做到应纳尽纳,常态化管理。

(三)检验检测水平提升。完善“三级四层”检测体系建设,建立人员培训机制,规范实验室运行管理,推进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市上指导县区开展监测和“双认证”工作,制定镇级检测室和企业内检室建设标准,优化各级检测能力配置,形成市、县、镇、企三级四层检测项目和能力的合理化有效衔接,做到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市上开展对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季度1次的全面监测,年定量检测300个,速测1200个,组织全市检测人员开展技能练兵和比武活动。各县区全面启动“双认证”工作,指导完成标准化镇监管站创建,组织镇级和企业开展日常实验室建设,落实各县区每月1次、镇级每周1次的监督抽检和企业自律性检测,各县区年完成定量100个,定性8000份,镇级完成不少于7200个速测任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市、县区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评估,提高风险预警能力,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2019年全面完成县区实验室“双认证”,规范监测行为,提高监测结果的公信力。

(四)质量安全执法水平提升。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查违法案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水平。市级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农业、工商质监、公安参加的联合执法,每月至少开展1次对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检查,督促、指导县区将所有农资门店全部纳入动态平台监管,实现农资经销可追溯动态管理。各县区每月开展1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镇级开展不定期巡查,实现“查档案是否健全、查记录是否全面详实、查是否有违禁农药使用、查农药使用是否正确、查化肥使用是否超量、查产品是否加贴标识质量是否安全”的“六查”监管常态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针对重点品种、关键季节、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市、县区案件结案率达100%。建立“红黑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入市产品合格证,确保市场准入的施行。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案卷文书格式进行统一规范,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农业品牌影响力提升。把挖掘商洛厚重的人文历史、农耕文化与商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相结合,培育商洛农业品牌。制定和推行《商洛市秦岭生态农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和加强标识应用,全面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参加全省农产品“三年百市”营销行动,大力宣传推介加贴合格证的特色产品,提升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品牌效益,推进质量脱贫、质量兴农,未纳入追溯和加贴合格证的企业、产品不得参展。县区完成“三品一标”认证50个,使全市获证产品达到330个以上,完成“洛南核桃”、“柞水黑木耳”省级示范样板创建;将“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全部纳入动态监管平台,实现生产过程全程可追溯;在北京、南京、西安等地设立一批秦岭生态农产品专营门店(专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参加国家区域公用品牌、“陕西省名牌”、“商洛名品”评选。各县区要设立2个以上“两覆盖”农产品销售专营门店(专柜),打造成果应用和展示平台。镇级农业部门积极挖掘当地特色农产品,引导企业开展产品认证和品牌宣传。生产企业要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着力打造企业品牌文化,全面推广应用二维码追溯合格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六)质量安全追溯全覆盖。创建集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检测、认证、执法、OA办公、宣传推介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平台,实现全要素动态监管。市农业局进一步丰富平台内容,优化、升级和完善平台,开发手机APP软件,建设动态监管平台数据控制中心1个,质量追溯演示厅1个,制定《商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加大平台的推广应用,及时组织开展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传,形成监管数据库,利用大数据系统实现动态实时监管。各县区推进平台应用和管理工作,建设查询平台,开展审核企业注册资质,授权登录账号,指导开展信息录入,督促镇、企业落实质量追溯工作。镇级加强数据录入的监管,企业按照要求做好应用,及时真实录入产品信息,做到真实可靠,可追溯。各县区在商场设立追溯查询平台2个以上,纳入追溯企业2家以上。通过三级联动,实现县区级以上具备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三品一标”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确保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管理。

(七)产品合格证全覆盖。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纳入追溯的企业加贴市上统一设计的集二维追溯码与商洛生态农产品标志于一体的合格证;非规模化生产企业加贴市上统一设计、县区统一监管、镇统一发放、生产者统一加贴进行质量安全承诺的合格证;外来食用农产品实行出具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格证或其它同等效力的合格证制度,无法出具的,经市场开办方抽检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市上统一设计将“中国·秦岭·商洛生态农产品标志”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有机融合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本,制定印发《商洛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市农业局与市药监局联合制定印发《商洛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在全市推行。各县区负责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推行和使用,做到应纳尽纳。镇级具体组织企业加贴,做到应贴尽贴,规范加贴。生产经营主体严格产品加贴标识,对符合加贴的产品做到每批、每件产品全部加贴,实现所有上市农产品合格证“全覆盖”。严厉打击假冒、伪造合格证等违法行为,以市场准入倒逼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全面落实。

五、进度安排

省市共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建设期限为2年。具体分两个阶段:

(一)2018年度主要工作

1-2月:完成省市共建工作调研。

3-4月:制定《实施方案》,完成省市共建事项协商。

5月:召开共建工作动员会,签署省市共建备忘录,印发《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按照分工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内部分工,落实各项职责任务。

6月:启动追溯平台、合格证、查询平台及检测室设备招标,完成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制定。市、县区、镇各级各部门完成质量追溯暨合格证应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市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三品一标”企业、农资门店追溯系统基本数据和生产信息的录入,搭建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

7月:市农业局完成追溯平台、合格证、查询平台及检测设备采购和建设,县区、企业完成自采设备采购。市农业局印发县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认定标准指导性意见;各县区完善制度,审定县区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进一步指导生产基地、农资门店建立各项制度,实现制度牌上墙,完成镇、生产基地、农资门店的追溯系统基本信息、生产信息的查漏补缺。

8月:市级完成数据控制中心、应用平台展示大厅建设,各县区完成市场查询平台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加贴示范店(专柜)建设,完成追溯示范基地建设。生产企业完成内检室建设、检测人员培训,完成追溯设备安装调试运行。

9月:追溯企业全部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销售专卖店(专柜)产品合格证全覆盖。开展1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60个标准化监管站认证工作。

10月:召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新闻发布会,各级药监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对市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三品一标”企业生产经营的无合格证产品进行处理;各级农业部门对生产企业、农资门店开展全面检查,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11月:制定共建工作验收考核标准和办法,开展共建工作阶段性督查和查漏补缺整改。

12月:开展县区阶段性验收和市级阶段性验收考核;对标硬件建设,查找问题,形成省市共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

1-2月:在总结2018年共建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完善《2019年共建工作规划》。

3-4月:召开2019年省市共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推进会。

5月:扩大合格证追溯范围,将非规模生产主体、外来大宗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标准化监管站认证工作,数量分别不低于14个、35个、38个。

6-7月:邀请农业部、省农业厅领导观摩,听取共建工作意见反馈。

8-9月:整改、查漏补缺。

10月:提炼共建工作亮点,挖掘典型,形成创新模式,报省农业厅。

11-12月:省市验收、总结,形成质量兴农新亮点,质量安全监管商洛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柳宪军担任,副组长由省农监局副局长徐长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春亮、市农业局局长刘清民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副局长邵宝成兼任,具体负责共建工作。办公室下设技术组和宣传督导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农业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水务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局、药监局、工商质监局、供销社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组成。省农业厅负责共建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技术和项目支持,各县区政府负责共建工作的经费落实和相关任务落实。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验收考核工作,负责动态监管平台建设、相关标准和制度的制定推行,负责建设数据控制中心、应用平台演示大厅。市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负责行业认定的新型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督促落实行业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指导行业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的落实和技术培训。市药监局负责市场准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入市查验,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口,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的无缝衔接,负责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销售专店(柜)的创设示范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行业职责,做好创建相关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落实部门、镇创建任务,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技术保障。省上对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具体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程晓东负责,强化共建的技术指导,对商洛开展共建的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培训活动进行师资支持,协助开展共建模式提炼、典型总结等。市上成立技术服务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董照锋兼任团长,组建由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药监局、供销社等部门技术人员参加的服务团队,各县区成立相应分团,开展追溯平台运行培训,指导开展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技术工作;指导企业落实管理制度、健全生产档案、录入上传信息,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资经营门店的质量追溯平台应用和合格证标识加贴工作;开展生产技术标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管理工作的培训,确保培训率达到100%;开展共建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收集整理影像资料,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资金保障。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分2018年、2019年两年实施。每年投资1200万元,其中省级投资500万元,市级投资100万元,各县区投资50万元,企业自筹250万元。主要用于:

1.建立完善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认证、执法、OA办公、产品宣传推介于一体的大数据动态监管追溯平台。

2.建设大型商超展示查询平台10个、追溯平台数据控制中心1个、应用平台演示大厅1个、手持查询终端100个。

3.设立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销售专店(柜)14个,在北京、南京、西安等地设立专营店。

4.2018年完成60%的镇标准化监管站建设,2019年达100%;创建示范镇28个,示范基地100个。

5.配备二维追溯码合格证打码机500台,指导推广合格证2000万枚。

6.指导企业建立示范性内检室100个,配置农残速测仪50台、兽残速测箱50个。

7.追溯平台的建设与维护、手机APP开发应用。

8.其他工作。

(四)督查考核。将省市共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各部门要将共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评定、项目申报和产品评优的主要依据,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确保共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1.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商洛市直

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表

2.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各县区任

务表

附件1

省市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商洛市直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表

单 位

职责任务

市农业局

1.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验收考核工作。

2.负责建设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平台、手机APP软件、1个数据控制中心、1个应用平

台演示厅。

3.负责制定及推行相关标准和制度,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

4.发布各县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认定标准的指导性意见,将县区级以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及“三

品一标”企业纳入追溯监管,创建质量追溯示范基地100个。

5.指导企业建立示范性内检室100个,配置农残速测仪50台、兽残速测箱50个。

6.开展对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季度1次的全面监测,落实各县区每月1次、镇级每周1次、

企业批批抽检的日常检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认证“三品一标”

50个,完成“洛南核桃”、“柞水黑木耳”省级示范样板创建。

7.配备合格证打码机500台,建设可视化追溯试点10个,建设大型商超展示查询平台10个、

手持查询终端100个。

8.联合市工信局、公安局、药监局、工商质监等部门,运用互联网、云智慧等数据共享信息,

强化综合执法。

9.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商洛模式”示范镇28个、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70家。

市工信局

协助做好网络安全、网售农产品合格证的使用、监管。

市公安局

1.负责对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件立案查处。

2.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

市财政局

负责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经费保障工作。

市水务局

1.负责水务部门认定的新型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

指导水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的落实和技术培训。

3.创建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个,能纳入动态监管平台推行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纳尽纳。

市林业局

1.负责林业部门认定的新型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

指导行业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的落实和技术培训。

3.创建林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个,能纳入动态监管平台推行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纳尽纳。

市商务局

负责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市文广局

负责开展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提升示范行动的宣传报道。

市药监局

1.负责制定《商洛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负责入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查验,把好

市场准入关,实现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的无缝衔接。

2.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抽查检测制度。

3.指导设立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农产品销售专店(专柜)14个,专营店产品合格证追溯标

识覆盖率达100%。

市工商质监局

1.负责市级农业技术规范的审定发布。

2.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及坑农害农行为。

市供销社

1.负责供销部门认定的新型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

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供销部门所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的落实和技术培训。

3.能纳入动态监管平台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纳尽纳。

附件2

县区

纳入追溯新型经营主体

加贴合格证专营店(专柜)

农产品质量

安全示范镇

标准化镇

监管站建设

农产品质量

追溯示范基地

农产品认证 “三品一标”

生产基地示范性内检室

商州

62

2

4

18

15

8

15

洛南

100

2

4

16

15

7

15

丹凤

77

2

4

12

14

7

15

商南

74

2

4

10

14

7

15

山阳

69

2

4

18

14

7

15

镇安

58

2

4

15

14

7

13

柞水

55

2

4

9

14

7

12

合计

495

14

28

98

100

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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