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8-0511001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8〕104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5-04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8〕104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7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履行岗位职责,创新监管手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普通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达99.8%、99%和98%,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根据《商洛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商政办发〔2017〕28号),经市政府同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通过实地检查、部门评审等方式,对各县区政府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商南县、丹凤县、镇安县得分依次排在前3名,考核结果为A级(优秀等次);洛南县、柞水县、商州区、山阳县得分依次排在第4-7名,考核结果为B级(良好等次)。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夯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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