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8-0211002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8〕36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2-11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8〕36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依法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总结年度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本级政府、本部门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
二、规范年度报告内容格式体例
年度报告编制应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做到格式体例规范、内容全面翔实、数据真实准确、文字简洁精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概述。主要反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举措以及取
得的成效。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公开机制等情况;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宣传培训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本县区、部门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数量;中、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包括权责清单职能转变、办事服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新闻发布会等具体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数目情况及所占比重(如机构职能类数目、政策法规类数目、规划计划类数目、人事任免类数目、办事服务类数目等);信息公开的形式(如网站、电视、报纸、宣传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数量)。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受理方式及涉及内容等;受理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反映复议、诉讼、申诉的次数、原因、结果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反映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支出与收费金额、支出的主要用途等。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年度报告的编制体例必须符合《条例》相关规定,内容全面翔实,数据真实准确,文字简洁精炼。要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表现形式,图文并茂,做到可读、可知、可感。并将商洛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纳入年度报告。
(二)各县区、各部门应按照《条例》规定,于2018年2月26日前通过本级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公布本县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各县区、各部门应于2018年2月26日前,将本单位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统计表》(纸质文本及电子版文档)报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联系人:张巍,联系电话(传真):2321063,电子邮箱:slsxxb@163.com)。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政府网站信息统计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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