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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污水垃圾处理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7-1222007 文  号 商政办发〔2017〕90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12-21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污水垃圾处理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陕南三市污水处理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指导意见》(陕财办金〔2017〕51号),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打包开发的规模效应,加快提升污水垃圾处理管理运营水平,现就我市污水垃圾处理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城区、园区、村镇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污泥处理、流域综合治理等已建、在建和拟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二、基本原则

我市污水垃圾处理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一)集中打包、公开招商。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及要求,结合市情实际,对全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行集中打包,并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运营商,采取PPP模式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

(二)市级牵总、分级实施。运营商确定之后,市政府与运营商签订总的合作协议,各县区与运营商签订分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由市、县区分级组织实施。

(三)积极稳妥、逐步推进。按照两步走的思路,对政府自营及未采用PPP模式的已建、在建、拟建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先行实施,集中运用PPP模式。在此基础上,对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市县区污水垃圾及托管运营协议等未到期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制定评估回购方案,终止原运营合同,逐步推进运用PPP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区抓紧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将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统计表(见附件)、情况说明文字材料等报市城管局(联系人:郭晓宏,电话:2997328,QQ:979875839)。

(二)抓好规划和采购方案编制。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对所有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规划编制和PPP模式打包采购方案编制等工作。

(三)加快推进项目招商建设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采购及合同签署,力争年内项目包中50%的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2019年年底前,工程包中50%以上子项目进入实质运营。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当前,污水垃圾对环境及水体的污染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实行集中优势资金、优势技术和优势管理开发并举的规模化效应,是实现污水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有效途径,也是省上的统一要求。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全市污水垃圾处理集中运用PPP模式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商洛市污水垃圾处理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一名政府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积极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格规定,稳步推进。为确保全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集中打包运营管理顺利实施,市政府要求即日起暂停市县区所有未正式签订运营协议的已建、在建、待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先期实行托管运营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到期后暂停续签。

附件:1.商洛市污水处理厂统计汇总表

2.商洛市污水处理厂摸底表

3.商洛市垃圾处理场统计汇总表

4.商洛市垃圾处理场设施摸底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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