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7-0901011 | 文 号 | 商政办发〔2017〕56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8-21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定结果的通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发〔2017〕56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6〕50号)要求,在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充实地方粮油储备、强化粮食质量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109号)规定,市粮安考核办对各县区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确定商南县、洛南县、山阳县政府为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镇安县、商州区、丹凤县、柞水县政府为考核良好单位。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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