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7-0901002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7〕195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8-28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7〕195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 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郭安贵 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刘福明 市环保局局长
叶朝阳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管汉朝 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陈双洲 市工信局副局长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晓风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彦平 市国土局副局长
吕国强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俞远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东虎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黄恒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占齐 市水务局副局长
叶 赟 市农业局副局长
宋少军 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刘明权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存智 市国税局副局长
孙 坚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曹 兵 商洛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吕国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在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省、市领导小组部署及要求,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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