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7-0621005 | 文 号 | 商政办发〔2017〕27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13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政策落地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发〔2017〕27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9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重大意义
宽带网络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是重要的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宽带网络建设直接关系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关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的需要,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因此,加快宽带网络建设,不断优化城乡基础设施,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对于助推我市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职责,夯实宽带网络建设工作责任
网络宽带建设是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加强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通力协作。各县区政府要将光纤宽带网络、4G通信基站、通信管道、通信、广电、电力杆路资源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统筹安排空间布局,要根据国家标准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将通信和广电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与交通、水利、市政等大型公共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安排建设。要在城市新建住宅区、所有商业楼宇、陕南移民搬迁小区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中,严格执行《住宅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等国家标准(以下简称“两个强标”)。设计、建设等单位要严格执行设计标准和规范,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对新建居民小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留足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所需要的机房、电源、管道及天面空间;公路、铁路、高速公路、旅游景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要积极支持通信企业进场实施宽带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加快实现交通设施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
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公共建筑物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要无条件免费开放(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国有企业所在的办公楼及所属的商用楼宇要向通信企业开放。支持电信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以共建共享方式推进光纤到户改造。
通过“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模式,提高政府办公场所以及商业区、医院、学校、文化和客运交通等公共区域的免费无线宽带接入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发展城市公交等移动WIFI接入服务。
城市住宅建设单位要严格遵照“两个强标”要求,同步建设住宅区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铺设入户光纤并预留设备间,与项目其他配套设施统一移交,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同使用的需要(投资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进行设计和施工、检测,住建、规划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光纤到户通信设施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支持各通信企业、广电网络公司参照国家光纤到户标准,以共建共享方式对既有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业楼宇进行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合理分担相关费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无条件向各电信运营商和广电网络公司平等开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已有的通信设备间、电信间、管道和线缆等。
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支持各通信企业按照国家强标有计划地对辖区内商业建筑和大型园区进行宽带基础设施改造。要加强组织协调,配合支持加快通信基站建设。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以共建共享方式平等建设和使用通信基站,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政府部门批准备案的通信基站,无正当理由不得逼迁。各电信运营商、广电网络公司和铁塔公司要优化光纤到户和通信基站建设(改造)流程,及时回复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管井的现状,减少对用户正常生活的干扰和对原有建筑与绿地等的影响。要改善天线美化,避免影响城市形象。
鼓励各电信运营商、广电网络公司定期对各自企业运营网络的服务能力和质量进行测试,公开网络覆盖范围、速率、稳定性以及光纤入户情况等信息,接受公众体验、评议和监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市建设局要会同市规划局等单位,加强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验收备案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对缺少通信基础设施内容的商业楼宇、大型园区不得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光纤到户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加强4G基站网络电磁环境保护。通信企业和铁塔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防护有关规定,落实设置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各类辐射参数安全性要求,并及时向公众准确公开相关信息。环保部门要会同相关企业加强4G基站网络电磁科普宣传,正确引导公众舆论,避免造成误解、曲解,消除不正确认识和盲目恐慌、抵触心理。物价部门要严格对小区、商业楼宇、大型园区宽带网络改造收费范围和标准核定,依法依规监督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打击配套设施建设领域垄断行为。各电信运营企业不得就宽带网络接入、通信基站建设、使用通信配套设施等与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依法保护通信企业的公平竞争和用户的消费选择权。相关部门要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鼓励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实施光网改造,按电信普遍服务标准将网络速率免费提升到12Mbps以上,下调百兆光纤接入网费,更多让利于民。推动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等多种方式降低流量资费水平,提升性价比,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套餐匹配等服务,提升广大用户的获得感、实惠感。通信企业要用适当方式公开提速降费方案,完善措施,公开相关信息。
建立健全电信市场主体间的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运营效率,充分发挥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推动基础信息网络平等互联,提升网络通信服务能力,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扩大普及应用。
三、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宽带网络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市上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工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协调抓落实。
市、县区加快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办职责。主动与市宽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公室对接,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要及时出台公共基础设施通信管道、机房、基站等设施建设维护和服务的具体政策,明确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光缆、管线机房、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补偿原则,依法依规合理补偿。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对于高速宽带建设和提速降费工程有关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各新闻单位要开展加强宣传引导,铁塔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公司要主动汇报协调、担当作为,细化方案、流程,争取协同支持。
市、县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宽带网络建设规划,逐年分解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宽带网络建设加速推进和提速降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1.商洛市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商洛市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政策落地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附件1
商洛市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武文罡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宋奇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永山 市工信局局长
成 员:徐江博 市发改委主任
胡栋梁 市教育局局长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仲林 市财政局局长
周 波 市国土局局长
刘福明 市环保局局长
王林山 市建设局局长
赵绪春 市规划局局长
杨安民 市城管局局长
贾意有 市交通局局长
盛 卫 市水务局局长
周云岳 市文广新局局长
寒 冰 市卫计局局长
王新洛 市房管局局长
柴洛斌 市宽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办公室主任
李 琦 国家电网公司商洛分公司总经理
蒙小胖 陕西地电商洛公司总经理
范 圳 中国电信商洛分公司总经理
王 劲 中国移动商洛分公司总经理
陈 凯 中国联通商洛分公司总经理
赵浩然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商洛分公司总经理
王万民 中国铁塔商洛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许永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德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进一步加快我市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和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全力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2
商洛市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政策落地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将光纤宽带网络、4G通信基站、通信管道、通信、广电、电力杆路资源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统筹安排空间布局,要根据国家标准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将通信和广电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与交通、水利、市政等大型公共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安排建设。 |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宽带推进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 |
城市新建住宅区、所有商业楼宇、陕南移民搬迁小区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流程环节要严格执行《住宅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等国家标准(以下简称两个强标)。设计、建设等单位要严格执行设计标准和规范,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对新建居民小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留足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所需要的机房、电源、管道及天面空间。 |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宽带推进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3 |
公路、铁路、旅游景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要积极支持通信企业进场实施宽带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加快实现交通设施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 |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宽带推进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4 |
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公共建筑物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要无条件免费开放(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国有企业所在的办公楼及所属的商用楼宇要向通信企业开放。支持电信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以共建共享方式推进光纤到户改造。 |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5 |
通过“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模式,提高政府办公场所以及商业区、医院、学校、文化和客运交通等公共区域的免费无线宽带接入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发展城市公交等移动WIFI接入服务。 |
市工信局、市宽带推进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6 |
严格遵照“两个强标”要求,同步建设住宅区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铺设入户光纤并预留设备间,与项目其他配套设施统一移交,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同使用的需要(投资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进行设计和施工、检测,住建、规划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光纤到户通信设施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组织验收。 |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宽带推进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7 |
支持各通信企业、广电网络公司参照国家光纤到户标准,以共建共享方式对既有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业楼宇进行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合理分担相关费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无条件向各电信运营商和广电网络公司平等开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已有的通信设备间、电信间、管道和线缆等。 |
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宽带推进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8 |
加强统筹协调,支持各通信企业按照国家强标有计划地对辖区内商业建筑和大型园区进行宽带基础设施改造。 |
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宽带推进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9 |
加强组织协调,配合支持加快通信基站建设。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以共建共享方式平等建设和使用通信基站,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政府部门批准备案的通信基站,无正当理由不得逼迁。各区县政府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配合。相关运营企业要做好美化天线工作,不得影响城市形象。 |
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0 |
鼓励各电信运营商、广电网络公司定期对各自企业运营网络的服务能力和质量进行测试,公开网络覆盖范围、速率、稳定性以及光纤入户情况等信息,接受公众体验、评议和监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市工信局、市宽带推进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1 |
加强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验收备案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对缺少通信基础设施内容的商业楼宇、大型园区、不得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光纤到户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宽带推进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2 |
要加强4G基站网络电磁环境保护。通信企业和铁塔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防护有关规定,落实设置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各类辐射参数安全性要求,并及时向公众准确公开相关信息。环保部门要会同相关企业加强 4G基站网络电磁科普宣传,正确引导公众舆论,避免造成误解、曲解,消除不正确认识和盲目恐慌、抵触心理。 |
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宽带推进办,铁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3 |
物价部门要严格对小区、商业楼宇、大型园区宽带网络改造收费范围和标准核定,依法依规监督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工信局、市宽带推进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4 |
严厉打击配套设施建设领域垄断行为。各电信运营企业不得就宽带网络接入、通信基站建设、使用通信配套设施等与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依法保护通信企业的公平竞争和用户的消费选择权。相关部门要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工信局、市宽带推进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
持续推进 |
15 |
鼓励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实施光网改造,按电信普遍服务标准将网络速率免费提升到12Mbps以上,下调百兆光纤接入网费,更多让利于民。推动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等多种方式降低流量资费水平,提升性价比,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套餐匹配等服务,提升广大用户的获得感、实惠感。通信企业要用适当方式公开提速降费方案,完善措施,公开相关信息。 |
市工信局、市宽带推进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6 |
建立健全电信市场主体间的合作和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运营效率,充分发挥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推动基础信息网络平等互联,提升网络通信服务能力,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扩大普及应用。 |
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宽带推进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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