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黄标车淘汰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7_G/2017-0405001 文  号 商政办函〔2017〕54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3-23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黄标车淘汰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2017年黄标车淘汰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商洛市2017年黄标车淘汰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按期完成省上下达的2017年黄标淘汰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今年上半年要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其中,我市需淘汰黄标车928辆,其中:已达报废标准的632辆,未达报废标准的296辆(各县区任务附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限,夯实工作责任,强化人员、经费和执法保障,确保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

二、时间安排

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专项行动从2017年3月下旬启动,5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1日-3月23日)。各县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形成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时限,细化分工;专题部署,制定有力措施,强化奖惩、督导。

(二)淘汰治理阶段(3月24日-5月14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严抓督导检查,做好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市交管部门根据责任分工适时进行检查督导,每周通报排名,确保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加快推进。

(三)总结考核阶段(5月15日-5月20日)。市交管部门核实各县区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淘汰治理工作总结,开展考核考评。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联合办公。各级公安、交警、环保、交通、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抽调专人,进行集中联合办公。办公室设在市县(区)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汇总黄标车淘汰数据,并组织报废拆解,建立注销、拆解回收、补贴一站式服务。

(二)开展集中清查。公安部门要联合环保部门对全市黄标车底数进行集中梳理,量化分解到各管辖县区。各县(区)要摸清辖区车辆基数和车辆状态,多措并举,迅速开展工作,并组织辖内镇(办)、社区、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集中开展对趴卧车、僵尸车的摸排工作,确保摸清底数,做到全面清理。

(三)强化行业监管。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营运车辆,一律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对逾期未检验、到注销年限的营运黄标车车主进行先行告知,强制回收、注销道路运输证;对持有黄标车的运营单位,采取减少、限制新增运力等措施,倒逼营运企业自觉配合黄标车淘汰工作。扩大限行整治,严格路面管控,在主要路段和交通要道全时段禁止黄标车通行,严厉查处闯禁行为、查扣过检车辆。同时,利用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加强黄标车路面查控,实时进行拦截打击,最大限度挤压其生存空间。

(四)强化政策引导。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营运机动车,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注销收回或公告作废车辆道路运输证;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要公告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强化路面查控,加强报废拆解;对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财政部门要适时研究出台激励措施,加大黄标车淘汰补贴力度,环保、公安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积极引导车主主动报废。

(五)严格报废监管。对报废汽车的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要严格程序监管,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流向市场。加大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督促二手车交易企业建立台账管理,防止报废汽车通过二手车交易流入社会,带来危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黄标车淘汰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详实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层层包抓、层层落实,尽快摸清辖区内车辆底数,开展“定人、定量、定时”和“一车一策”治理办法,推动淘汰工作有效开展。

(二)规范执法执纪。市县交管部门要加强对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杜绝工作基础不实、不细、责任不明,注销、拆解、补贴等业务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发生。要严格规范办理业务,及时上传报废回收、灭失证明,确保淘汰车辆能够全数证明淘汰去向,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要强化考核跟进,以专项督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推动工作开展。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近年来黄标车淘汰宣传平台和渠道,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动员广大车主主动办理注销手续,避免工作中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纠纷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三)严格考核考评。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点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不力、到期不能完成任务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工作有明显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各县区要建立明确的奖惩考评制度,激励先进,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总体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2017年各县区黄标车淘汰治理量化分解表

附件

2017年各县区黄标车淘汰治理量化分解表

县 区

已达报废标准(辆)

未达报废标准(辆)

合计(辆)

商 州

201

116

317

洛 南

102

40

142

丹 凤

64

38

102

商 南

76

42

118

山 阳

52

5

57

镇 安

62

29

91

柞 水

75

26

101

合 计

632

296

928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