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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7-0206002 文  号 商政办函〔2017〕16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1-18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7年1月15日-16日,商州区连续发生两起农村民房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失踪,给我市消防安全特别是农村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扎实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已进入严冬,临近新春佳节,风干物燥,单位、企业、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隐患增大,防控形势严峻。省上“两会”正在召开,全国和我市“两会”将陆续召开,大事要事密集,重要活动集中,做好当前消防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讲政治、保民生、促稳定、建和谐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从严、从快、从细、从实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全面排查,严格整改,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全力防范类似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春节和“两会”营造平安稳定、喜庆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和工作例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瞄准薄弱环节,准确研判形势,扎实安排部署,逐级明确责任,迅速检查督办,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到行业、到岗位、到人头,特别要针对农村困难群众,要落实镇(办)、村组(社区)和监护监管人员责任,严防死守、积极防范火灾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整治、验收销号、定期回访复查。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文物、地下营业设施、仓库、烟花爆竹、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单位,城乡结合部、棚改区、“九小场所”、农村民房民居,尤其是留守独居老人、智障伤残等困难群体居所,要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启动整治措施,跟踪整改到位,对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要严肃实施责任倒查、顶格处理,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全力确保万无一失。

四、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站,开办冬春防火宣传专栏,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针对冬春季火灾特点,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火灾危险性,提示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和逃生、自救办法,提示简易消防防护设施器材的使用)和员工“一懂三会”(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教育活动。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参与配合,形成制度、成为常态,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目标。各级建设、人社、安监、教育、文广、卫计、民政、商务等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群众防御火灾能力。

五、狠抓消防安全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2016年度市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逐一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春节前全部整改到位。要抓紧制定完善消防灭火应急预案特别是农村(社区)的防火、报警、灭火和自救应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报警、灭火训练、演练,落实微型消防站和快速灭火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常用灭火设备、物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灾险情,有关领导和灭火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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